《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颁布暨贯彻实施动员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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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颁布暨贯彻实施动员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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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3日,《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颁布暨贯彻实施动员会召开。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曾伟出席会议并讲话,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潘代勤主持会议,县委常委刘漂,县人大常委会其他主任会议成员,县政协副主席杨代勇出席。

会议强调,物业管理既是重要的民生工程,也是城市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千家万户,关系百姓福祉。要依法规范物业管理活动,优化物业服务市场环境,不断推进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协调发展。要强化宣传引导,抓好宣传联动,利用电视、广播、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开展入户宣传,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精准解读《条例》,切实提升群众知晓度,分级分类抓好业务培训,形成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条例》的良好氛围。

会议要求,要积极推广“党建+业委会”模式,持续探索治理路径,推动小区自治管理往纵深发展,激发多方参与自治的积极性,推进小区治理精细化。要不断健全物业公开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的规范化工作机制,让业主“明明白白消费”,企业“清清楚楚花钱”。要对照《条例》规定,正确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依规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开通“物业投诉直通车”,积极听取业主意见建议,切实提升物业服务质量。要加强对小区停车位的规划和建设,强化对私搭乱建现象的预防、管理和监督,不断提升城市品质,让业主回家更舒心、物业干事更规范、小区治理更高效。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要强化监督检查,建立联合检查及执法机制,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推动整改,以更大决心、更实举措、更强合力提高城市治理水平,为全县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会议宣读了贵州省人大常委会批复文件,介绍了《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编制过程和主要内容,并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直相关单位负责人,乡(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尹珍街道党工委书记、人大工委主任,县城区物业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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