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1-540229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21年01月14日 | |
文号 | 是否有效 | ||
标题 | 关于将道真自治县顺康药房等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购药刷卡定点机构管理的通知 |
关于将道真自治县顺康药房等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购药刷卡定点机构管理的通知
各乡(镇)医保经办机构,各医保两定机构:
根据《遵义市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遵市人社通〔2011〕16号)的有关规定,对道真自治县顺康药房、玉溪合谐诊所等提出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购药刷卡定点机构的申请,县医疗保障局依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购药刷卡定点机构的准入条件,对道真自治县顺康药房等机构进行逐项考核和现场检查评估,联席评估单位审核,审核评审合格,于2021年1月4日—10日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接到相关反馈意见。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将道真自治县顺康药房、玉溪合谐诊所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购药刷卡定点机构管理。
道真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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