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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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指南

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编制《道真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按照《指南》规定获取相关信息。

一、公开目录

1.县领导及分工

县委书记、县长、县委常委、副县长,简历、分工。

2.县政府工作机构及主要职责

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包括职责、内设机构、办公地址、联系方式)。

3.政府文件

(1)县政府文件;

(2)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4.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1)国家法律法规;

(2)本省法律法规;

(3)本市地方性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4)本县规范性文件;

(5)政策文件解读。

5.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规划

(1)县政府工作报告;

(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6.县政府财政公开情况

(1)县政府财政预决算;

(2)县政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3)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及查询信息;

(4)政府采购: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中标情况。

7.县政府人事信息

(1)任前公示;

(2)人事任免;

(3)事业单位招聘;

(4)教育培训。

8.县政府工作信息

(1)县政府工作动态和通知公告;

(2)县政府专项重点工作(包括创卫、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等);

(3)县政府重要会议;

(4)城市建设工作(包括城乡建设重大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征收土地和房屋拆迁补偿情况);

(5)城市管理工作(包括城市环境保护、食品药品、产品质量和监督检查情况等);

(6)县政府行政审批工作;

(7)县政府应急管理工作(包括应急预案和动态);

(8)县政府为民办事工作(包括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

(9)社会公益性工作(包括社会公益性事业建设情况、抢险救灾、优抚、社会捐助等工作情况)。

9.其他

(1)负责政务公开的机构名称、地址、电话、传真、办公时间、电子邮箱和其它联系方式;

(2)依申请公开工作;

(3)停征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10.公开方式。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网址:http://www.gzdaozhen.gov.cn/(点击进入)

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县级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县人民政府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申请人可直接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统一受理,并按职能分工及时批转有关单位办理答复。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851-25821670

 传真号码:0851-25821671

 通讯地址:道真自治县尹珍大道党政办公大楼六楼综合科办公室

 邮政编码:563500

2.申请方式

 向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daozhen.gov.cn/xxgk/ysqgk/(点击进入)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县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3.申请材料

 公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道真自治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3)委托他人代办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授权书。

法人或其它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提供以下材料:

(1)《道真自治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4.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道真自治县尹珍大道党政办公楼六楼综合科办公室,联系电话:0851-25821670)负责接收当面申请,由县政府办公室转受理机构办理。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道真自治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平台”,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5.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属于公开范围内的,应向申请人直接提供有关信息,不能直接提供的,应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属于免于公开范围的,应告诉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应告知申请人掌握该信息的机关名称和联系方式;

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应告知申请人。

申请要求不明确的,应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7.费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贵州省财政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黔财非税〔2021〕3号)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未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主管部门或者机构的规定公开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取的信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有关主管部门或者机构申诉。

  道真自治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1-25821670

 通讯地址:道真自治县尹珍大道党政办公楼六楼

 邮政编码:563500

 投诉邮箱:dzzfxxzx@163.com(此邮箱仅用于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投诉及意见建议)

附件: 道真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