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通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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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通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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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真自治县民政局

《关于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通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

为落实惠民殡葬,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经县人民政府安排,我局牵头起草《关于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将全文公布,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4月22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至道真自治县民政局办公室。

电   话:15772073296(联系人:胡先生)

传   真:0851-25821908   

电子邮箱:993529855@qq.com

通讯地址:道真自治县上坝乡工程技术大楼办公室8楼

邮 编:563500

附件:《关于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道真自治县民政局关于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为落实惠民殡葬,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根据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现就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事项通知如下:

一、减免对象

(一)具有我县户籍的城乡居民(享受财政、社保死亡丧葬补助费用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及离退休人员除外);

(二)在县内就读的非本县户籍学生、驻县部队现役军人;

(三)在公安机关登记、在我县居住1年以上的外来人员;

(四)自然灾害中死亡的人员;

(五)无名尸体和无主尸体。

二、减免项目及标准

(一)遗体存放。凡在道真殡仪馆治丧,治丧期限3日及以下的,补助灵堂租用费200元/次;治丧期限超出3日的,不予补助。

(二)遗体接运。县城规划区的遗体接运按150元/具计算,到乡镇接运遗体,按起点县城到终点村(居)委会所在地的公里数(县交通局提供里程数据)×5元/公里(往返里程)+150元计算。灵车进入目的地村(居)未到村(居)委会地点的,公里数计算到村(居)委会;灵车进入目的地村(居)超过村(居)委会的,仍按到村(居)委会计算公里数。

(三)遗体火化。补助遗体火化费550元/具。

(四)骨灰寄存。100元/年·盒。30日内由殡葬服务单位免费保存;超过30日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超过一年的,寄存费用由丧家自行承担。

三、其他事项

1.减免项目费用由县财政承担,超出部分由丧家按照县发改局核定的收费标准予以补差。

2.减免费用由县财政局、县民政局与殡葬服务单位按规定每月底据实结算,每季度末付款。

四、本通知从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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