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自治县中小学(园)校服采购工作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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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真自治县中小学(园)校服采购工作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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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真自治县中小学(园)校服采购工作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中小学(园)校服采购管理,根据《国家《中小学生校服》(GB/T31888),《教育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5〕3号),《贵州省物价局 贵州省教育厅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价费〔2010〕203号),中共道真自治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中共道真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党组《关于印发<开展全县教体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道教<委>发〔2024〕5号)等文件精神,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总体原则

1.坚持“家长自愿采购”原则。学校通过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共同商定校服采购与否和校服采购质地、款式、价格、验收等相关事宜。

2.坚持“家委会牵头”原则。成立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家委会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组成的校服采购管理领导小组,并由家长委员会牵头按相关程序组织采购。

3.坚持“一采管三年”原则。各学校校服采购必须按学前小班、小学一年级、四年级、初中七年级、高中一年级组织一次性采购,每次采购含春秋装、夏装、冬装各2套。其他因中途学生转入、校服破损等原因,由家长自行申请增设采购。

4.坚持“同学段同价”原则。校服合同价格按照地方经济发展水平设置价格区间,不得随意增加服装数量和价格,在保障质量的情况下务必执行同学段同价格标准。

二、采购程序

1.公布采购信息。包括校服价格、质量、款式和供应商参与条件。

2.组织报名。凡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报名参与公平性竞争谈判。

3.遴选供应企业或供应商。校服采购管理领导小组应参与对校服生产企业资格进行审查,并在报名的企业中选择三家以上的产品质量高、信誉好的校服生产企业参与公平性竞争。

4.召开询价采购预备会议。明确校服采购有关事项,确定符合条件的三家以上校服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谈判的对象,要求供应商提供校服成品样品及价格。

5.召开询价采购谈判会议。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谈判(审定企业资质原件、投标文件、校服成品样品及价格),最终确定中标企业。投标文件应包括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的复印件(若委托代理参与需出具单位证明)、企业在职人员一览表、近3年的财务报告、近三年公司供应校服业绩、投标意向书及报价材料、质量承诺书、服务承诺书、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其他相关资料。

6.采购公示。学校要通过公示栏或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公示采购情况,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7.签订合同。按照校服采购合同条款进行公开签订。

8.交付验收。学校在收到生产企业提供的校服后,家委会按合同组织验收,同时随机抽取提交质检部门出具的该批次校服抽样检测的合格报告。

9.付款方式。经验收合格后,由订购家长直接支付一次性付款给供货方,若抽样质检不合格,由企业全额退款。

三、监督管理

1.质量保障。学校校服采购管理领导小组对采购全过程监管,严格把握校服质量一致、同校校服颜色一致、服装款式一致,严格把好质量关。

2.专款专用。学校及家委会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家长及校服生产企业收取、克扣相关费用,学生校服款由家长直接支付生产供货方。

3.强化指导。县教体局对校服采购统一指导,对在校服采购中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对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移交县纪检司法部门处理。

四、有关申明

原2023年8月11日道真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和道真自治县城乡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印发的《道真自治县关于做好中小学(园)校服订购的通知》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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