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新蒲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为切实做好省审计厅反馈我市2020年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基金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根据审计组建议及市政府工作要求,充分保障退役军人能够享受到养老及医疗相关待遇,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省审计厅反馈情况
截止2020年底,我市共有2152名退役军人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其中:红花岗区220人、汇川区387人、播州区292人、新蒲新区75人、习水县82人、赤水市151人、仁怀市63人、湄潭县18人、绥阳县186人、桐梓县373人、务川县59人、正安县96人、道真县49人、凤冈县39人、余庆县62人(见附件1);共有2343名退役军人未参加医疗保险(见附件2)。
二、工作措施
为更好维护退役军人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退役军人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
(一)分类引导参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地方规章相关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参加社会保险须满足一定条件才能享受相应待遇。各地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上未参保的退役军人的思想工作,引导其及时参加社会保险,保障其退休后能够顺利享受养老、医疗待遇,使其老有所养。针对年龄在45周岁以下未参保的退役军人,要鼓励其按时缴纳社会保险,有条件的可以提高养老参保档次和缴费年限,使其退休后能享受更高待遇。
(二)做好关系转接。各地要结合正在开展的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清理工作,配合属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共同做好2015年来复员干部和退役士兵的保险转移补缴工作,保障好退役军人退休养老待遇不受损害。特别是从今年起,各地要扎实做好退役军人保险关系转移工作,要求退役军人及时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接相关手续,此项工作完成情况将纳入安置工作考评。
(三)广泛宣传到位。国家建立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就是为了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各地要站在退役军人的角度,深入细致做好温馨提示,采取逐人见面、普遍发动、短信提醒、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引导退役军人积极参保。
三、工作要求
(一)要强化思想认识。各地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到退役军人参加社会保险的重要意义,保障退役军人相关待遇,克服畏难情绪,积极引导退役军人参加社会保险,常态化帮助退役军人做好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二)要做好统计上报。各地要将引导退役军人参保工作纳入台账管理,收集工作资料,分类归档,全面反应工作开展情况。同时要认真梳理汇总,全面掌握了解本地退役士兵缴纳养老保险情况,切实做好省审计厅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并于 6月30日、12月31日前报送工作情况至市局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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