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同工伤的职工,可享受哪些工伤保险待遇?
欢迎进入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是: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重点领域公开 » 社会保险

视同工伤的职工,可享受哪些工伤保险待遇?

  • 字体
  • | 打印本页 |  关闭本页 |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视同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如下:

( 1 )职工突发疾病死亡和在抢险救灾等活动中受伤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 2 )伤残退役军人旧伤复发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这是因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对伤残职工伤残程度的一次性补偿,职工原在军队服役期间,因公负伤致残后,已经按照军队有关规定享受的各项待遇中的一次性待遇与《工伤保险条例》中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性质等同,因此不应重复享受。


关键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