浞水河干流水电规划(道真县境内段)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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浞水河干流水电规划(道真县境内段)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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浞水河干流水电规划(道真县境内段)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浞水河干流水电规划(道真县境内段)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内容进行公示。

一、规划概况

1、规划名称

浞水河干流水电规划(道真县境内段)。

2、规划范围

浞水河干流道真县境内段。

3、规划内容

根据浞水河的河道特性和中浞水河流规划的原则,浞水河流域规划为“一库三级”的主要开发方案和两个支流电站,总装机15700KW ,即浞水电站(N=2×500KW) ,梅古洞电站(N=2×1000+1×500KW),红花园电站(坝后式电站N=2×1000KW),小河一级站(N=3×1600KW),小河二级站(N=3×1800KW)。其中,小河一级站和小河二级站位于道真县境内,其余电站位于务川县境内。

二、规划组织单位、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组织单位: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水务局

联系人:赵主任,0851-25821018

环评单位:贵州润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S2区4栋

联系人:王工,13078560089

三、公众意见表

关心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请下载并填写附件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将意见反馈至规划编制组织机构或环评单位。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注意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规划实施影响范围内关注本规划实施的公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与本规划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规划环评公参内容)。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1178540987@qq.com)等方式将意见(填写附件1)反馈给规划编制组织机构或环评单位,并备注主要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取得联系。


附件: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附件:意见调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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