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遵义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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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遵义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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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发布《2023年遵义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遵义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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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遵义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全面深化“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战略定位,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牢牢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实现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向好。

一、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一)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

2023年,遵义市中心城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天数为365天,优良天数365天,其中,优211天,良154天,优良率(达标率)100%,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83,与2022年相比,优良率提升0.6个百分点,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上升了0.22,首要污染物O3-8H。按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标准(综合指数),中心城区2023年空气质量低于2022年。

2023年,遵义市中心城区六参数监测项目全部达标,其中,PM10、PM2.5、SO2、NO2浓度范围分别为:8~102、7~75、3~43和7~43微克/立方米,年平均浓度值分别为36.7、24.9、8.4和17.9微克/立方米,与2022年相比,同比上升7.9%、13.2%、5.0%和19.3%;2023年O3-8H第90百分位数为85.3微克/立方米、CO第95百分位数为0.6毫克/立方米,与2022年相比,O3-8H第90百分位数浓度上升1.5%、CO第95百分位数浓度下降33.33%。首要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PM10)为17天,占比4.66%;细颗粒物(PM2.5)为52天,占比 14.3%;臭氧(O3)日最大8小时平均为85天,占比23.2%;其他无首要污染物天数(优)211天,占比57.8%。

2023年,遵义市中心城区降尘年均值3.20吨/平方公里•月,全年无超标现象,与2022年相比,上升0.95吨/平方公里•月;降水pH年均值为7.22,与2022年相比,pH年均值上升了0.21个pH单位,继续保持全年无酸雨。

(二)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

2023年,全市15个县(市、区,含新蒲新区)环境空气质量较好,六参数监测项目全部达标,县级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率为98.17%,红花岗区优良率最高(100%),赤水市优良率最低(94.2%)。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值2.52,最低为正安县2.10,最高为播州区3.02,首要污染物为O3-8H和PM2.5。依据《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技术规定》,按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进行评价,排名依次为:正安县(2.10)、务川县(2.11)、余庆县(2.28)、新蒲新区(2.30)、湄潭县、凤冈县(2.37并列)、绥阳县(2.44)、道真县(2.54)、汇川区(2.57)、桐梓县(2.62)、仁怀市(2.65)、红花岗区(2.68)、习水县(2.69)、赤水市(3.01)、播州区(3.02)。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2023年,遵义市共50个国、省控地表水断面纳入监测(含3个外省城市断面),全部达到考核要求,达标率100%,同比持平;优于地表水Ⅲ类水质类别的有49个,水质优良率98%,同比持平;其中,22个(含3个外省城市断面)国控断面水质全部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水质优良率100%。50个国、省控地表水监测断面中,I类水质的断面13个,占比26%;Ⅱ类水质的断面33个,占比66%;Ⅲ类水质的断面3个,占比6%;Ⅳ类水质的断面1个(羊柱头渡口断面),占比2%。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为良好,同比持平。中心城区海龙、红岩、中桥、水泊渡水库4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及全市30个县级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包括备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与2022年持平。

(一)重点监测断面水质状况

1.国控断面:2023年,全市共22个国控地表水监测断面,分别是:乌江渡水库、沿江渡、大乌江镇、茅台、鲢鱼溪、鹭园、打秋坪、鲤鱼塘、桐梓河两河口、鱼塘大桥、田村、长脚、长沙、坡渡、郭扶镇、梅江、洞卡拉、暗溪坪、野茶、石门坎、江口、洪渡河入河口。2023年监测结果显示,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类别的有22个,水质优良率100%。

2.省控断面(含25个长江经济带断面):2023年,全市共28个省控地表水监测断面,分别是:九龙囤、木竹河、夕岩、温泉镇、黄歧坳、小河口、赤水河两河口、盐津河、偏岩河口、长堰河、江东、山盆、沙溪场河、大白塘、新场、新洪江桥、伞水、塘头、蜂岩河火石垭、乌江下五龙、羊柱头渡口、洗马桥、送郎、茅公村、高碑、洛江河、喇叭河、中桥水库。2023年监测结果显示,达到考核要求的断面28个,水质达标率100%,优于Ⅲ类水质类别的有27个,水质优良率96.43%。

3.跨省、市(州)交界断面:2023年,全市共7个跨省出境断面和5个跨市(州)交界断面,分别是黔川交界的赤水河鲢鱼溪、习水河长沙断面;黔渝交界的龙洞河郭扶镇断面、松坎河木竹河、羊蹬河坡渡、洪渡河长脚、芙蓉江江口断面;遵铜市(州)交界乌江干流高碑、六池河洞卡拉、蜂岩河火石娅、余庆河暗溪坪断面;遵义黔南交界湘江河鲤鱼塘断面。2023年监测结果显示,12个跨境断面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二)分水系水质状况

1.乌江水系

(1)乌江干流:沿江渡、大乌江镇、高碑断面实达Ⅱ类,优于规定的Ⅲ类水质考核标准;乌江渡水库、乌江下五龙断面实达Ⅱ类,达到规定的Ⅱ类水质考核标准。

(2)湘江:鹭园、鲤鱼塘断面实达Ⅱ类,达到规定的Ⅱ类水质考核标准;打秋坪、洗马桥断面实达Ⅲ类,达到规定的Ⅲ类水质考核标准;羊柱头渡口断面实达Ⅳ类,达到规定的Ⅳ类水质考核标准。

(3)芙蓉江:鱼塘大桥、温泉镇、江口断面实达Ⅰ类,优于规定的Ⅱ类水质考核标准。

(4)洪渡河:夕岩断面实达Ⅰ类,优于规定的Ⅲ类;田村、长脚、洪渡河入河口断面实达Ⅱ类,达到规定的Ⅱ类水质考核标准。

(5)偏岩河:偏岩河口断面实达Ⅰ类,优于规定的Ⅱ类水质考核标准。

(6)仁江河:新洪江桥断面实达Ⅰ类,优于规定的Ⅲ类水质考核标准;新场断面实达Ⅱ类,优于规定的Ⅲ类水质考核标准。

(7)余庆河:暗溪坪断面实达Ⅱ类,优于规定的Ⅲ类水质考核标准。

(8)六池河:洞卡拉实达Ⅱ类水质标准,达到规定的Ⅱ类水质考核标准。

(9)湄江:茅公村断面实达Ⅰ类,优于规定的Ⅲ类水质考核标准;塘头断面实达Ⅱ类,优于规定的Ⅲ类水质考核标准。

(10)清溪河:野茶断面实达Ⅱ类,达到规定的Ⅱ类水质考核标准。

(11)洛安江:伞水断面实达Ⅱ类,优于规定的Ⅲ类水质考核标准。

(12)蜂岩河:火石垭断面实达Ⅱ类,优于规定的Ⅲ类水质考核标准。

(13)梅江:梅江断面实达Ⅱ类,优于规定的Ⅲ类水质考核标准。

2.赤桐水系

(1)赤水河干流:黄岐坳、茅台、小河口、两河口、九龙囤、鲢鱼溪断面实达Ⅱ类,达到规定的Ⅱ类水质考核标准。

(2)桐梓河:桐梓河两河口断面实达Ⅱ类,达到规定的Ⅱ类水质考核标准;送郎断面实达Ⅱ类,优于规定的Ⅲ类水质考核标准。

(3)习水河:大白塘、长沙断面实达Ⅱ类,达到规定的Ⅱ类水质考核标准。

(4)盐津河:盐津河断面实达Ⅲ类,优于所规定的Ⅳ类水质考核标准。

(5)观音寺河:观音寺断面实达Ⅰ类,优于规定的Ⅲ类水质考核标准。

(6)混子河:山盆断面实达Ⅰ类,优于规定的Ⅲ类水质考核标准。

(7)沙溪场河:沙溪场河断面实达Ⅰ类,优于规定的Ⅲ类水质考核标准。

(8)九仓河:长堰河断面实达Ⅱ类,优于规定的Ⅲ类水质考核标准。

3.綦江水系

(1)松坎河:木竹河、松坎断面实达Ⅱ类,优于规定的Ⅲ类水质考核标准。

(2)羊磴河:坡渡断面实达Ⅰ类,优于规定的Ⅱ类水质考核标准。

(3)龙洞河:郭扶镇断面实达Ⅰ类,优于规定的Ⅲ类水质考核标准。

4.主要湖(库)水质

2023年,中心城区中桥水库、海龙水库、红岩水库共设置中桥水库、洛江河、喇叭河3个断面。2023年,中桥水库实达Ⅰ类,优于规定的Ⅲ类水质考核标准,喇叭河、洛江河实达Ⅱ类,优于规定的Ⅲ类水质考核标准,水质状况为优,同比上升一个水质类别。按全年12个月平均值计算,中桥水库、海龙水库、红岩水库富营养指数分别为36.2、42.8、40.1,营养状态为中营养,与上年相比营养状态有所减轻。

(三)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

2023年,遵义市中心城区海龙、红岩、中桥、水泊渡水库4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及全市30个县级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包括备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与2022年相比持平,水质继续保持良好。

三、声环境质量状况

2023年,遵义市中心城区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点104个,区域声环境质量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3.4分贝,评价等级为“较好”,与2022年相比上升1.0分贝;区域声环境质量夜间平均等效声级为49.4分贝,达到声环境质量夜间2类标准,评价等级为“一般”。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监测点85个,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7.5分贝,评价等级为“较好”,与2022年相比下降0.5分贝;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夜间平均等效声级49.4分贝,达到声环境质量4a类夜间平均等效声级标准,评价等级为“好”。中心城区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点16个,1~4类功能区昼、夜间点次达标率均为100%,与去年相比持平。

2023年,遵义市各县(市)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1144个,昼间平均等效声级范围为51.2~62.5分贝之间,评价等级为“较好”的有5个:湄潭县、道真县、赤水市、桐梓县、正安县;夜间平均等效声级范围为44.4~61.5分贝之间,评价等级为“较好”的有2个:道真县、习水县。各县(市)交通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227个,昼间平均等效声级范围在60.3~70.9分贝之间,评价等级为“好”的有9个:湄潭县、道真县、凤冈县、绥阳县、务川县、赤水市、桐梓县、余庆县、正安县,评价等级为“较好”1个:习水县;夜间平均等效声级范围在48.9~63.6分贝之间,评价等级为“好”的有8个:湄潭县、道真县、凤冈县、绥阳县、赤水市、桐梓县、余庆县、正安县,评价等级为“较好”1个:习水县。各县(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88个,昼、夜间平均达标率分别为98.5%、95.1%。

四、辐射环境质量状况

2023年,全市开展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环境氡浓度水平项目的监测,全市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保持在贵州省天然本底涨落范围内,主要生活饮用水源地中的总放射指标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规定的限值要求,江河水系水体中放射性核素浓度水平较2022年无明显变化,土壤中的放射性核素的活度浓度未见异常,环境辐射水平总体未见明显变化。饮用水源地水质放射性水平参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5749-2006) 中的限值 (指导值) 进行评价。其中,总α放射性限值为0.5Bq/L,总β放射性限值为1.0Bq/L。截至2023年末,全市共有核技术利用单位641家,涉源单位20家。射线装置共1317台,在用1212台,全市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率100%,废旧放射源处置率100%。

五、生态环境与自然保护

2023年,遵义市生态质量指数为68.41,对应生态质量类型为二类,自然生态系统覆盖比例高、人类干扰强度低、生物多样性丰富、生态结构较完整、系统较稳定、生态功能较完善。全市14个县域生态质量类型以“二类”为主。其中,生态质量“一类”县域有5个,分别是绥阳县、道真县、余庆县、习水县和赤水市,占全市国土面积比例分别为36.7% ;生态质量“二类”县域有9个,占全市国土面积比例分别为63.3%。生态质量指数越高,表明生态质量越好。全市县域按照生态质量指数由高到低依次为:赤水市、习水县、余庆县、道真县、绥阳县、务川县、凤冈县、桐梓县、湄潭县、正安县、仁怀市、汇川区、红花岗区、播州区。全市没有出现生态质量三类、四类和五类的情况。

2023年,湄潭县、赤水河流域茅台酒地理标志保护生态示范区获全国“两山”基地命名,绥阳县获贵州省“两山”基地命名;赤水河(遵义段)获评首批省级美丽幸福河湖。全市累计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8个(红花岗区、汇川区、仁怀市、习水县、凤冈县、正安县、绥阳县、余庆县),全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3个(赤水市、湄潭县、赤水河流域茅台酒地理标志保护生态示范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1个(务川县),省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6个(湄潭县、凤冈县、仁怀市五马镇、播州区花茂村、赤水河流域茅台酒地理标志保护生态示范区、绥阳县),各项生态创建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六、措施与行动

(一)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修订完善了《遵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15个《县(市、区)中轻度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方案》,中心城区(含新蒲新区)共启动污染天气应急管控12次,有效管控了污染天气发生;印发《遵义市全面加强人为燃烧污染管控工作方案》,聚焦露天焚烧管控,开展了露天焚烧工作督导专项检查;聚焦柴油货车污染防治,联合开展柴油货车、加油站等抽测工作;突出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控制,完成海螺水泥、习水鼎泰、鸭溪电厂及福鑫钢铁等5家工业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序时推进1家钢铁、3家水泥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完成2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时序推进2座加油站实施油气回收深度治理。二是持续打好碧水保卫战,聚焦赤水河、乌江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完成2条城镇黑臭水体排查治理,完成赤水河、乌江干、支流入河排污口2023年排查整治目标任务;全力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进行全覆盖水质检测分析;严格落实生态补偿制度、深入推动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三是持续打好净土保卫战,强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100%;严格建设项目准入管理,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为100%;加强省级土壤重点监管单位的监管,将10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纳入了“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名录;积极推进务川县“土法炼汞”等历史遗留矿渣治理项目整治;对全市18家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和农用地超标点位进行排查,形成整治清单。四是持续打好固废整治战,严格尾矿库污染防治、安全风险防范监管,开展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检查,持续推进渣场、尾矿库环境污染问题整改;开展了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工作,积极推动危险废物全过程可追溯信息化管理工作,截止目前全市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为100%;印发了《遵义市“十四五”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完成了辖区内新污染物生产使用企业筛查、评估工作。五是持续打好农村环境整治战,完成85个省下农村环境整治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专项整治,完成36套未正常运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改造提升任务;完成3条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

(二)以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抓手,全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一是认真履行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职责,积极配合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顺利完成对我市进驻督察、下沉检查等各项保障服务工作,并根据督察反馈问题牵头拟定《遵义市贯彻落实2023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对遵义市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二是全面做好各级各类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的统筹协调、督导调度,全力推进问题整改。先后3次组建核查工作组,对整改到期的问题按照销号程序进行现场核查,对15个整改效果不理想的问题,督促相关县(市、区)继续整改;对有逾期风险的问题及时下发提示函、警示函,确保问题按期整改。截至目前,2021年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我市2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5个,其余5个正序时推进整改,交办信访件527件已全部办结;2018年以来长江经济带警示片共披露我市问题16个,已完成整改13个,其余3个问题正序时推进整改;2020年中科院水生所报告反馈我市8个问题,已完成整改4个,其余4个正序时推进整改。2021年生态环境部茅台镇试点排查反馈我市问题520个、赤水河流域“双查”反馈我市问题628个,已全部整改完成。

(三)以从严监管执法为手段,坚决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一是强化日常监管。将“双随机”与重点行业排查相结合,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领域问题大排查大整治,有序开展“利剑2021-2025”、建设项目管理和排污许可证后监管以及园区排查整治、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查等专项行动。全年共检查排污单位2298家,发现问题634个,下达执法文书121份,立案处罚16件。用好非现场监管执法平台,完成16家企业新建在线设施55台(套)建设联网任务,一年来通过在线监测预警发现企业违法线索13件,立案处罚10件,处罚116.6万元。二是保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高压态势。以专项行动、执法大练兵等为载体,严厉打击偷排、直排、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环境违法行为。全年共依法查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案件257件,处罚款3463.7余万元,移送行政拘留15件,移送涉嫌环境犯罪3件,实施限产停产1件。三是有序推进生态损害赔偿工作。完成2022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移交问题线索和生态环境部交办的第四批线索核查,启动生态环境损害索赔程序案件20件。

(四)以推动绿色发展为目标,助力全市高质量发展。一是优化环评审批服务,严格落实“三线一单”分区管控要求,把好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全年共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668个(报告书项目82个、报告表项目586个);辐射类项目环评文件12个;办理排污许可证申领、延续、变更、注销等1551个;办理辐射安全许可337件;延续危险废物经营许可4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审批1件;入河排污口论证20个。群众满意率100%。二是推动白酒产业高质量发展,强力推进仁怀市白酒企业“三个一批”综合治理,推进白酒产业园区化、集聚化发展,已关闭退出白酒企业(作坊)632家,就地改造提升995家,兼并整合631家,白酒企业总数从整治前的1925家减少到998家;完成8座白酒废水连片治理设施改造提升,启动5个白酒废水分布式设施建设。三是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扎实推进绥阳县工业尾气生物发酵法制燃料乙醇、海螺盘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余热及太阳能发电降碳示范项目建设,完成9家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持续推进仁怀酱香型白酒酿造行业清洁生产审核纳入创新试点,督促纳入重点排放单位名录的7家发电行业企业完成碳排放核查和履约工作,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建设工作获优秀等次;推荐“贵州绥阳经开区”获批全国第一批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四是积极争资争项。紧盯生态修复治理、农村环境整治等工作中的短板,积极谋划编制生态环境项目81个,共争取到位项目31个,到位资金3.17亿元。

(五)以维护环境安全为底线,全面防范化解环境安全风险。一是提升应急防范能力。完成《遵义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遵义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修编,并组织开展了应急演练桌面推演;启动了芙蓉江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南阳实践”“一河一策一图”应急响应方案编制;建立了赤水河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共同推进跨省流域水环境安全。二是制定印发了《遵义市生态环境局“十四五”深入打好生态环境风险防控攻坚战2023年计划》《遵义市生态环境局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工作行动方案》,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全面的原则,对全市风险源企业实施分级分类管控,落实风险防控措施,重点围绕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情况、应急物资储备情况、环保设施安全运行情况等开展重点督导检查,督促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三是抓好环境信访问题办理。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群众发现环境问题的“前哨”作用,加强群众身边环境问题调查核实处理,提高群众对生态环境的获得感、满意度。全年全市共受理环境污染投诉1449件,现已全部办结。

(六)以深化环保宣传为平台,促进构建全民环保新格局。全年共组织媒体采访报道生态环境类新闻共计547条,其中,市级媒体遵义日报、遵义电视台、遵义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播出)442条,生态环境部采用18条,中央、省级以上媒体采用87条。妥善处置交办舆情、领导信箱、依申请公开等共173件。官方网站、微信、微博推送生态环境信息5459条;参与拍摄制作警示片3期,组织新闻发布会1场。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日、六五环境日等宣传活动9场,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宣传品5000余份。组织完成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31次,志愿服务活动4次,为推动我市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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