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模镇人民政府
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一、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能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3、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三、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五、名词解释
一、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能: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及本级党代会(党员大会)的决议;讨论决定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须由镇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问题由镇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领导本镇政权机关和群团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领导本镇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类型 |
1 | 平模镇人民政府 | 行政单位 |
2 | 平模镇财政所 | 事业单位 |
3 | 平模镇农业站 | 事业单位 |
4 | 平模镇林业站 | 事业单位 |
5 | 平模镇水利站 | 事业单位 |
6 | 平模镇计生办 | 事业单位 |
3、部门人员构成:
编制数 | 在编实有人数 | 离退休人员 | ||
合计 | 行政编制 | 事业编制 | ||
62 | 62 | 28 | 34 | 16 |
二、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表(公开01表)
(二)部门收入表(公开02表)
(三)部门支出表(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表(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基本支出表〈按经济科目类公开〉(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表(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公开08表)
(九)资产情况表(公开09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公开09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11表)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部门预算收支情况:2022年收入总预算额1196.9万元,支出总预算额1196.9万元,占收入总预算额的100%。
2、收入预算情况说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9.11万元,占总收入的56.74%,社会保障支67.11万元,占总收入的5.61%,卫生健康支出65.55万元,占总收入的5.48%,农林水支出325.8万元,占总收入的27.22%,住房保障支出59.32万元占总收入的4.95%。
3、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支出预算总体情况:(1)基本支出1196.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基本支出分别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9.11万元,占总收入的56.74%,社会保障支67.11万元,占总收入的5.61%,卫生健康支出65.55万元,占总收入的5.48%,农林水支出325.8万元,占总收入的27.22%,住房保障支出59.32万元占总收入的4.95%。
(3)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合计为22.9万元,比上年减5.1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压缩公用经费。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是根据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对因公出国(境)单位和具体人员审批情况确定,年初未预算;
公务接待费5万元,与2021年预算减少3万元,主要是加强管理,规范公务接待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8.9万元,与2021年预算减少0.1万元,主要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经费。单位有公务车2辆,经费实行定额安排;
会议费4万元,与2021年预算减少1万元,主要是认真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贵州省、遵义市及道真县会议费管理办法,严格审核标准,严控会议费支出;
培训费5万元,与2021年预算减少1万元,主要是认真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科学合理制定培训计划。
三、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今年预算安排项目支出无。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培训费:各单位开展培训直接发生的各类费用支出,包括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及其他费用。
(十三)会议费:包括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办公用品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平模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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