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府发〔2023〕17号 关于印发道真自治县2023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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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府发〔2023〕17号 关于印发道真自治县2023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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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道真自治县2023年财政涉农资金

统筹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尹珍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道真自治县2023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4日


道真自治县2023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程,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脱贫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国务院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意见》(国发〔2017〕54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支持脱贫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6〕24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9〕4号)《省财政厅等11个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1〕124号)《省财政厅 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3年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3〕10号)和《省财政厅 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反馈2023年度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审核意见的通知》(黔财农〔2023〕96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方案编制原则

(一)统筹安排,分类指导。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求,按照涉农专项资金分类情况,对行业内性质相同、用途相近、交叉重复、使用分散的涉农资金进行清理整合,将纳入整合范围的各类资金在“大类间打通”,实现“跨类别使用”。

(二)规划先行,有序推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守好粮食安全和防止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紧扣“菜县菇乡”“黔北药库”发展定位,以高质量发展为统揽,因地制宜发展“八大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大力推进林下经济裂变发展,进一步促进群众持续增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推进乡村振兴进程,全力打造特色农业示范基地县。

(三)产业引领,突出重点。结合全县特色产业总体规划,及时调整、完善产业规划布局,重点发展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主导产业,紧紧围绕主导产业、优势区域和重点项目统筹安排涉农专项资金支出,充分发挥专项资金投入规模效应,确保“投入一片、建成一片”。

(四)优势互补,互利共赢。以市场为导向,将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优势与脱贫村的资源、劳动力等优势结合起来,大力推进经济领域合作,实现互利共赢。

(五)部门协同,各负其责。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形成合力”总体思路,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建设总体规划及年度计划。建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和部门沟通协商机制,统筹安排项目申报立项、资金整合和使用管理。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监管;各项目主管部门要科学设置、细化分解任务清单,做好任务落实和考核评价等工作。

(六)健全机制,注重实效。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改革财政资金使用方式,优化财政支农投入供给,理顺涉农资金管理体系,创新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模式,探索建立符合我县实际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支农政策效果和支农资金使用效益,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财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全方位推进农业产业“接二连三”融合发展,丰富乡村经济业态,拓宽群众增收渠道,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2023年实施各类涉农资金整合项目146个(其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1个、产业发展项目89个、其他项目26个);整合各类财政涉农资金1218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1248万元、省级资金933万元)。

三、工作措施

(一)严格申报程序。各部门要按照《道真自治县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样板区工作方案》(道党发〔2023〕2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年度实施计划,经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并向上级备案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各部门不得随意调整或变更年度实施计划,确需调整变更的,要严格按涉农整合资金相关程序调整。

(二)统一项目实施。涉农整合项目及资金计划下达后,项目管理责任部门及项目实施单位要主动承担项目管理与协调责任,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监管,接受检查验收。一是实行项目法人制度。主体项目按照“职能和责任不变、管理权限不变”的原则,由项目实施单位具体履行项目法人资格。二是实行项目勘测设计制度。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批准并向上级备案的项目,项目责任部门(实施单位)应积极组织具备相关资质的勘测设计单位进行勘测设计,制定项目施工方案并确定项目预算。三是实行项目招投标制度。涉农整合资金安排的项目,上级主管部门对项目建设工程招投标有明确规定的,按上级规定执行;没有明确规定的,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由项目建设单位进行公开招投标。补贴补助类项目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执行。四是实行预决算审计制度。县财政局要严格对整合资金项目进行预算审核。项目开工前,项目建设单位要将项目设计资料、预算单价等报县财政局进行预审或行业主管部门审核;项目完工后,项目建设单位即可组织监理、施工单位完善竣工资料,提交审计部门进行决算审计,出具决算审计报告。项目竣工决算以审计决算结果为准。五是实行资产移交制度。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登记工程设施,填报《竣工工程设施资产移交表》,会同施工单位及时与工程设施受益单位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六是实行项目绩效评价制度。项目责任部门在项目竣工后,要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分析项目实施效益。

(三)统一绩效考核和竣工验收。对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中央、省、市、县专项资金,由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及目标考核。整合项目建设竣工后,在项目实施单位自查验收的基础上,项目责任部门要及时组织相关单位组成联合验收组,对项目建设计划执行情况、建设任务、质量标准等方面进行竣工验收。

(四)切实强化资金管理。一是资金统一管理、统一分配。纳入整合范围的到位资金由县财政全额统筹,并根据项目规划由县人民政府统一安排使用。二是涉农整合资金严格按照《道真自治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道府办函〔2021〕157号)《道真自治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道府办发〔2021〕15号)规定,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

(五)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工作。县财政局要根据《财政部办公厅等六个部门关于印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操作指南(试行)>》(黔财农〔2019〕190号)《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道府办发〔2018〕76号)《道真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道真自治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道财通〔2019〕39号)等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和落实绩效管理的主体责任,各项目主管单位要做好整合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围绕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任务目标,将预算绩效管理基础工作、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管理、绩效评价管理及评价结果应用管理等工作开展情况按要求及时报送县财政局,县财政局根据相应的评分标准进行考核评分,进一步促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六)切实夯实基础工作。县财政局要对上级下达或本级财政安排的涉农专项资金和相关存量资金逐一梳理,将符合条件的财政涉农资金纳入整合范围,严格按照“应整尽整、因需而整”要求,将应纳入整合的涉农专项资金纳入整合范围统筹安排使用。各部门要做好乡村振兴规划与部门专项规划的衔接,部门专项规划与乡村振兴规划不一致的,原则上以乡村振兴规划为准。整合资金项目统一由县乡村振兴局录入系统进行上报,涉及项目的部门要积极配合。同时,县乡村振兴局要切实加强项目库建设,及时储备项目,确保项目安排有序、统筹有力。

四、项目建设

按照统筹整合资金使用相关政策,结合全县乡村振兴规划和年度目标任务确定本年的涉农整合资金实施项目。主要围绕与乡村振兴紧密相关的农村基础设施、农业产业生产发展及增强农户抗风险能力等方面安排项目。2023年全县整合涉农资金安排项目共计146个,其中,基础设施项目31个、产业发展项目89个、其他项目26个。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项目资金8574.67万元,产业发展占今年整合资金的70.39%。

(一)基础设施项目。主要包括乡村振兴示范村寨、小微水利、农村公路、农村环境整治、易地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共5类31个项目。其中乡村振兴示范村寨建设项目2个,小微水利项目9个,农村公路建设项目3个,农村环境整治项目4个,易地搬迁点基础设施配套项目13个。

1.乡村振兴示范村寨建设项目。

(1)实施地点。上坝乡八一社区、隆兴镇浣溪村。

(2)建设内容和规模。对2个村进行乡村振兴示范村寨建设,硬化村寨公路、人行路、人居环境整治及配套附属设施等。

(3)建设标准。根据具体建设项目行业标准和规划标准执行。

(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所有项目拟于2023年12月前全面完成建设内容。

(5)项目效益。项目实施后可促进群众持续增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项目受益农户2160户。

2.小型水利项目。

(1)实施地点。全县15个乡(镇、街道)。

(2)建设内容和规模。对全县15个乡(镇、街道)饮水安全进行补短板,完善相关配套设施;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水池310立方米,安装管道13.6公里,修复水池33座,修复渠道7.2公里。

(3)建设标准。根据具体建设项目行业标准和规划标准执行。

(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所有项目拟于2023年12月前全面完成建设内容。

(5)项目效益。项目实施后,可有效解决2600户群众生产生活用水问题。

3.农村公路项目。

(1)实施地点。全县15个乡(镇、街道)。

(2)建设内容和规模。对全县15个乡(镇、街道)水毁农村通组公路进行修复,共维修农村通组公路20公里;新建大磏镇、河口镇通组公路3.08公里,并完善相关安全设施。

(3)建设标准。根据具体建设项目行业标准和规划标准执行。

(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所有项目拟于2023年12月前全面完成建设内容。

(5)项目效益。项目实施后,可改造群众生产生活条件,项目受益群众1643户。

4.农村环境整治项目。

(1)实施地点。河口镇梅江村、旧城镇河西村、隆兴镇浣溪村。

(2)建设内容和规模。对河口镇梅江村、旧城镇河西村、隆兴镇浣溪村进行环境整治,安装污水管网,配套相关附属设施等。

(3)建设标准。根据具体建设项目行业标准和规划标准执行。

(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所有项目拟于2023年12月前全面完成建设内容。

(5)项目效益。项目实施后,可进一步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项目共受益农户1275户。

5.易地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1)实施地点。尹珍街道、上坝乡、三江镇、棕坪乡、洛龙镇、河口镇、三桥镇。

(2)建设内容和规模。对尹珍街道、上坝乡、三江镇、棕坪乡、洛龙镇、河口镇、三桥镇的易地搬迁安置点进行环境整治,完善消防设施,安装污水管网,配套相关附属设施等。

(3)建设标准。根据具体建设项目行业标准和规划标准执行。

(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所有项目拟于2023年12月前全面完成建设内容。

(5)项目效益。项目实施后,改善易地搬迁点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项目共受益农户2862户。

(二)农业生产发展项目。主要包括食用菌、花椒、烤烟、中药材等产业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和产业发展补助项目共2类89个。其中食用菌、花椒、烤烟、中药材等产业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类项目78个,产业发展补助类项目11个。

1.食用菌、花椒、烤烟、中药材等产业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1)实施地点。全县15个乡(镇、街道)。

(2)建设内容及规模。对全县食用菌、花椒、烤烟、中药材等产业发展项目配套公路、水、电、管网等基础设施,并配套相关加工设备及附属设施。

(3)建设标准。根据具体建设项目行业标准和规划标准执行。

(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所有项目拟于2023年12月前全面完成建设内容。

(5)项目效益。项目实施后,可有效解决项目辖区内农户就业和增收问题,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

2.产业发展补助类项目。

(1)实施地点。全县15个乡(镇、街道)。

(2)建设内容及规模。根据我县农业产业发展要求,对全县15个乡(镇、街道)计划种植食用菌1500万棒、中药材1万亩、新建花椒种植基地0.7万亩、高粱种植4万亩、蔬菜种植3万亩,及养殖农户实施种植、养殖业补助等。

(3)建设标准。产业发展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根据具体建设项目行业标准和规划标准执行;产业发展补助类项目按《中共道真自治县委 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推进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与巩固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道党办发〔2023〕16号)补助标准执行。

(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所有项目拟于2023年1月启动实施,2023年12月前全面完成建设内容。

(5)项目效益。项目实施后,可全面提高农户就业率,实现户均增收3000元以上,有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三)其他项目。主要包括两类人员公益性岗位补助项目15个、生态护林员补助项目1个、培训生活补助项目2个、“雨露计划”补助项目1个、小额信贷贴息项目2个、就业人员交通补助项目1个、衔接资金项目管理费项目4个,共计26个。

1.两类人员公益岗位项目。

(1)实施地点。全县15个乡(镇、街道)。

(2)补偿内容及规模。对461名“两类人员”进行补助。补助标准按400元每月执行。

(3)项目实施进度计划。所有项目拟于2023年1月启动实施,2023年12月前全面完成项目内容。

(4)项目效益。项目实施后,可有效提升农户发展动力,增强脱贫农户风险抵御能力,进一步减轻“两类人员”经济负担,实现户均增收4800元。

2.生态护林员补助项目。

(1)实施地点。全县15个乡(镇、街道)。

(2)补偿内容及规模。对全县168户脱贫户生态护林员进行补助,补助标准按林业生态护林员补助标准执行。

(3)项目实施进度计划。所有项目拟于2023年1月启动实施,2023年12月前全面完成项目内容。

(4)项目效益。项目实施后,可有效提升农户发展动力,增强脱贫农户风险抵御能力,进一步减轻脱贫户经济负担,实现户均增收10000元。

3.培训生活补助项目。

(1)实施地点。全县15个乡(镇、街道)。

(2)建设内容及规模。根据产业发展实际,用于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产业种植户培训生活补助。

(3)建设标准。根据具体项目行业标准和规划标准执行。

(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所有项目拟于2023年1月启动实施,2023年12月前全面完成建设内容。

(5)项目效益。通过培训,使1500名脱贫人口增加劳动技能。

4.“雨露计划”补助项目。

(1)实施地点。全县15个乡(镇、街道)。

(2)建设内容及规模。对就读中等职业教育三年级学生的边缘易致贫户、监测户进行补助。

(3)建设标准。根据有关补助标准执行。

(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所有项目于2023年1月启动实施,2023年12月前全面完成建设内容。

(5)项目效益。对农户进行补助后,使受益户户均增收2000元以上。

5.小额信贷贴息项目。

(1)实施地点。全县15个乡(镇、街道)。

(2)建设内容及规模。对3年内贷款5万以下的脱贫户小额信贷进行贴息。

(3)建设标准。按现行银行利率进行贴息。

(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所有项目拟于2023年1月启动实施,2023年12月前全面完成建设内容。

(5)项目效益。解决脱贫户产业发展需求,实现受益户人均增收2000元。

6.就业人员交通补助项目。

(1)实施地点。全县15个乡(镇、街道)。

(2)建设内容及规模。对两类户易地就业给予交通一性补助,共涉及45人。

(3)建设标准。每人按1000元进行补助。

(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所有项目拟于2023年1月启动实施,2023年12月前全面完成建设内容。

(5)项目效益。解决两类户就业需求,实现受益户人均增收1000元。

7.衔接资金项目管理费项目。

用于解决各类项目设计、管理费用支出。

五、整合资金

  (一)项目计划总投资情况。2023年,全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中项目计划总投资12181万元。一是基础设施类项目31个,计划投资2901.35万元,项目投入全部为整合涉农资金。二是农业产业发展类项目89个,计划投资8574.67万元,项目投入全部为整合涉农资金。三是其它项目类26个,计划投资704.98万元,项目投入全部为整合涉农资金。

(二)整合资金来源及规模。2023年,全县计划整合涉农资金12181万元。其中计划整合中央资金11248万元、省级资金933万元。一是整合中央财政涉农资金1124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075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598万元,林业改革发展资金575万元。二是计划整合省级财政涉农资金933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45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488万元。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专项资金各项工作,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资金整合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统筹整合涉农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制度,强化全过程监管。由县财政局、乡村振兴局牵头,县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配合,重点督查各项目建设完成情况、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同时,把推动整合试点各项政策落实纳入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内容,对查实的典型案件坚决予以曝光,并按依法依规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相关部门应将涉农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工作进度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接受公众监督。

(三)严肃工作纪律。在统筹整合涉农专项资金工作中,对不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擅自调整或变更项目实施计划的,将依法依规从严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

1.道真自治县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汇总表

2.道真自治县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建设计划表


附件:道府发〔2023〕17号关于印发道真自治县2023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


政策解读地址:http://www.gzdaozhen.gov.cn/xxgk/xxgkml/jcgk/zcfg/zcjd/202309/t20230905_823201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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