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道真自治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的起草说明
现将《道真自治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试行)》”)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目的及依据
为全面规范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明晰管理职责,优化资产配置,规范使用、处置、评估、清查等全流程管理,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提高使用效益,保障行政事业单位高效履职,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依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贵州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对标我县资产管理现状与风险防控需求起草。
二、起草过程
梳理国家、省、市行政事业性国资管理法规政策,结合我县办公用房、公务用车、资产处置、出租出借等实际管理痛点开展调研。于2026年4月初完成《办法(试行)(初稿)》,覆盖资产配置、使用、处置、评估、清查、信息化、绩效、监督等全链条内容。经征求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县司法局、各行政事业单位意见,聚焦审批权限、处置流程、收益管理、责任划分等重点条款修改完善,形成《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完成合法性审查、市场公平性竞争审查,进一步优化条款合规性与可操作性,形成《办法(试行)》。
三、主要内容
《办法(试行)》共八章三十七条,构建“职责清晰、配置规范、使用高效、处置严格、监督有力”的行政事业国资管理体系:一是明确县财政局综合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具体管理、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办公用房及公务用车的职责分工,压实管理责任。二是坚持勤俭节约、从严控制、优先调剂,规范配置标准、政府采购、审批程序、验收入账与信息登记。三是建立使用责任制与领用交还制度,规范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审批与期限、租金增长机制,严禁违规担保。四是界定处置范围,实行分类分级审批,明确处置程序、公开交易要求、调剂机制与收益 “收支两条线”管理。五是明确清查情形、评估范围、信息化动态管理与统计报告要求,确保账实相符、数据真实。六是构建多维度监督体系,明确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制度,强化财政、审计、社会、人大协同监督。
四、需重点说明的事项
一是按资产价值分档设定审批权限,兼顾管理效率与风险防控,大额资产按程序报县政府审批。二是出租出借管理,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最长不超10年,建立租金增长机制,未经批准不得出租出借。三是闲置资产服从全县统一调度,优先内部调剂,避免重复购置与资源浪费。四是资产处置、经营收益全额上缴县级国库,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严禁截留、坐支、挪用。五是本办法施行后,原《道真自治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道府办发〔2014〕97号)同步废止。
县财政局
2026年6月
原文链接地址: http://www.gzdaozhen.gov.cn/xxgk/xxgkml/zdlygk/zdjcygk/202607/t20260708_905985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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