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道真自治县沙坝水库二级保护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实施方案》的起草说明
为加强沙坝水库二级保护区内农村宅基地管理,规范农村村民住宅建设,解决群众住有所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按照《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黔府发〔2021〕7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编制了《道真自治县沙坝水库二级保护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实施方案》。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文件名称
道真自治县沙坝水库二级保护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实施方案。
二、方案起草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按照《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黔府发〔2021〕7号)。
三、文件制定的目的
沙坝水库位于玉溪镇巴渔村,距离县城8公里,2014年经水库增高扩容后,主要承载着县城区12万人生活饮用供水和工业园区生产供水,同时兼顾下游农田灌溉。作为县城区集中饮用水源保护区,按要求被划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总保护区面积为34.7平方公里,其中一级保护区1.47平方公里,涉及农户72户280人(已全部搬迁安置);二级保护区12.68平方公里,涉及巴渔村上村组、红旗组、楠木组、合平组、接龙组,土城坝村老场组、街上组,总计农户476户1876人;准保护区20.55平方公里。自2008年以来,国土部门审批建房程序冻结,沙坝水库二级保护区内不允许群众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原住房已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需要,特别是由因群众结婚分户带来的住房压力,导致群众建房诉求激烈。为切实解决群众住房需求,玉溪镇人民政府通过实地走访、个别访谈及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全面深入调研沙坝水库二保区内群众居住现状及需求,根据工作实际、群众意愿及相关政策,拟定《道真自治县沙坝水库二级保护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实施方案》,有效解决沙坝水库二保区住房建设需求。
四、主要内容
1.基本情况;
2.建房审批原则;
3.工作职责;
4.工作步骤;
5.工作要求
原文链接地址:http://www.gzdaozhen.gov.cn/xxgk/xxgkml/zdlygk/zdjcygk/202506/t20250604_87962817.html
黔ICP备17007894号  贵公网安备 52032502000022号  网站标识码5203250001
主办: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道真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运维电话:0851-25783406
(建议使用1920×1080以上分辨率及IE9+、Chrome、Firefox、360等主流浏览器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