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的起草说明
根据《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之规定,现就我局委托大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作如下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建立完善的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体系,促进源头减量,提高建筑垃圾污染防治能力和资源化利用水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有效规范和完善道真县建筑垃圾倾倒、堆放、贮存、运输、消纳、利用各个环节的处置,实现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步推进,全面提升建筑垃圾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章第六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建立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包括源头减量、分类处理、消纳设施和场所布局及建设等在内的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要求制定本规划。
二、起草过程
2024年7月,我局根据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安排,委托大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征求意见稿)》),向玉溪镇人民政府、上坝乡人民政府、尹珍街道办事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道真分局等单位书面征求了意见建议。并于2024年10月10日组织相关单位召开的《工作规划》(征求意见稿)评审会,进一步修改完善。
三、主要内容
《规划(征求意见稿)》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充分调研道真县发展建设的现状与趋势,摸清建筑垃圾产生和处理的现状情况;
(二)分析研究国内外城市的建筑垃圾治理先进做法,总结借鉴经验;
(三)解读规划范围现行建筑垃圾相关规划,评估现行规划的实施情况,总结问题;
(四)科学预测建筑垃圾产生量,合理确定建筑垃圾治理目标;
(五)研究确定垃圾收运体系,提出收运模式、收运设施及车辆、收运线路、配套制度、作业规范、收运信息化建设方面的具体内容;
(六)根据建筑垃圾产生量的预测,结合建筑垃圾的空间分布、运输线路的组织,从减少生态环境不利影响、方便交通运输、满足城市建设发展需要的角度,因地制宜选择合适的建筑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模式,合理规划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布局,并制定建筑垃圾处理设施用地管控要求、建筑垃圾处理设施设置标准;
(七)制定建筑垃圾相关设施分期建设计划,建立项目库;
(八)从组织、制度、监管、运营等方面提出专项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附件:http://www.gzdaozhen.gov.cn/xxgk/xxgkml/zdlygk/zdjcygk/202411/t20241120_861121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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