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自治县历史文化名镇 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目的
为加强道真自治县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传承红色基因,赓续优秀传统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起草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遵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三、主要内容
《道真自治县历史文化名镇 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分为六个部分,重点包括保护对象、保护措施、传承利用、法律责任四部分:
一是保护对象。历史文化名镇、历史建筑的保护对象是以黔北地域文化特色历史文化名镇的整体格局与风貌以及相关的文物、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古树名木、传统地名、传统村落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
二是保护措施。分别对历史文化名镇、历史建筑保护规划的编制,保护责任人、保护责任进行了明确,同时对保护范围、保护方式也进行了说明和界定。
三是传承利用。对在在遵循保护规划的前提下,鼓励和支持对历史文化遗址进行合理利用,推动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行为进行了明确。鼓励发掘、收集、整理、研究和利用与历史文化名镇相关的历史沿革、风物特产、传统地名、环境风貌、民风民俗等文化遗产资源。也对单位、个人参与历史文化名镇、历史建筑的保护和利用的方式进行了明确和界定。
四是法律责任。制定了违反本办法相关条款的处罚措施和明确了执法部门。
原文链接地址:http://www.gzdaozhen.gov.cn/xxgk/xxgkml/zdlygk/zdjcygk/202403/t20240314_839278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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