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自治县2021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提高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效益,全面落实中央及省、市、县乡村振兴各项决策部署,根据省财政厅等 11 个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要求,结合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反馈我县2021年度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的意见和2021年上级涉农整合资金到位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了涉农资金整合方案。
二、政策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 号)《国务院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意见》(国发〔2017〕54 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6〕24 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9〕4号)《省财政厅等 11 个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1〕124 号)《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反馈 2021 年度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审核意见的通知》(黔财农〔2021〕149 号)和《道真自治县委县政府关于2021年发展农业产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 (道党办法〔2021〕29 号)有关文件规定,特修订本方案。
三、起草过程
根据《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反馈 2021 年度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审核意见的通知》(黔财农〔2021〕149 号),结合我县2021年涉农资金的到位情况,由县财政局负责对《道真自治县2021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进行修改调整。2020年10月20日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组织相关单位对《2021年涉农资金整合方案》(修改建议稿)进行了讨论,财政局再次对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完善,并提交县长办公会审议。2021年10月30日道真自治县第101次常务会议对方案进行了审议通过后正式印发实施,同时将方案上报省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备案。
四、修改主要内容
(一)整合资金增加情况。根据2021年6月至10月上级到位的可整合的资金和以前年度上级专项资金的结余情况,本次调整可增加的整合资金共783.79万元,主要为财政局2021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补助资金238万元,住建局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资金237.79万元,农业农村局2021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第一批农业技术服务)资金50万元,水务局2020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专项资金)结余资金258万元。
(二)整合项目调整情况。本次整合方案采取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针对上级反馈的问题,逐一对照进行了整改。由于年初整合资金有限,农业农村局的产业发展项目补助仍有资金缺口,这次在方案研究时将今年6-10月增加的整合资金783.79万元全部安排用于农业农村局的产业发展补贴。
五、其他说明
(一)因我县6月申报的《道真自治县2021年财政涉农统筹整合实施方案》省财政厅和省乡村振兴局未反馈审核意见,所以方案未正式下发至各单位。目前省财政厅和省乡村振兴局已审核通过并反馈了审核意见,所以本次方案只对我县2021年6月申报的《道真自治县 2021 年财政涉农资统筹整合实施》进行了部分修改。
(二)今年共计整合资金12320.79万元,全部安排用于乡村振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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