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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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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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张国勇

联系电话:0851-25821973

办公地址:县上玉工业园区工程技术服务中心办公大楼10-11层

通信地址:县上玉工业园区工程技术服务中心办公大楼10-11层

    邮政编码:5635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30 下午14:00-17:30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组织全县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起草县农业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综合性文稿;提出处理农村改革和发展重大问题的原则和措施建议;参与涉农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承担县委农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研究拟订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垦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粮油、畜禽等主要农产品供给生产,合理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负责全县农业产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县特色优势主导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等一体化全产业链发展工作;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建设与发展;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负责农业交流合作工作;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

   (四)承担农业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意见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工作;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及集体资产管理工作。

   (五)承担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农业领域外来物种;指导现代农业园区建设。

   (六)参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七)承担农业投资管理工作。拟订农业开发规划,负责编制县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规划建设,提出农业投融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项目,并负责其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八)负责农业生产安全工作。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指导全县农业标准化生产。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负责农业动植物新品种保护、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监督管理。

   (九)依法开展农作物(特产经济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肥料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兽医医疗器械和渔机渔具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实施拖拉机驾驶员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

   (十)承担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指导实施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承担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外来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和动物检疫审批工作。

   (十一)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服务及信息化体系建设。负责预测、发布农业各产业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承担农业农村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及发布工作。参与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农业农村信息服务体系建设。

   (十二)承担农业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农业灾情的统计、监测工作,指导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组织灾后自救等工作。

   (十三)负责农业科技攻关工作。指导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

   (十四)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五)结合部门职责,加大科技投入,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六)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市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农业农村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刘志红 0851-25821973)。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安全、保密、电子政务、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对外宣传、应急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负责工、青、妇等群团工作;承担县委农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牵头乡村振兴战略综合协调发展工作;提出“三农”发展的政策建议,草拟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负责农业区划协调发展,拟订农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实施;负责脱贫攻坚(产业扶贫)的组织、统筹、协调、调度等工作;承担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预测及综合统计工作;参与农业农村有关政策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干部职工作风效能建设和督查督办工作。承担机关党的建设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务工作;负责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负责规范性文件起草,承担农业行政复议和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报备案工作;负责农业领域“放管服”工作及单位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建立、完善及指导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等工作;负责综治信访工作,承担法律顾问相关工作。

    (二)人事教育财务股(韩娅  0851-25821973)。负责机构编制、队伍建设、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审批)、职工考勤工作;负责干部教育培训、职称、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工作;负责农业农村人才建设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和职业农民培育工作,负责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相关工作;负责全国、省级丰收奖和市农业技术推广奖评选及推荐等相关工作;承担局大型物资招标采购的监督等工作;编报本部门预决算并组织执行;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财政资金、专项资金和项目资金的管理与监督,以及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业行业财务会计工作;负责专项审计调查和内部经济制度执行情况督查,协调配合行业审计工作;负责单位干部职工工资福利、五险一金编制发放工作;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制定,负责农业保险的协调和指导工作。

   (三)改革发展股(丁磊  0851-25821973)。拟订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及基地建设、技术改造等项目的规划、计划,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引导农业资源合理配置,提出县级农业投资立项建议并监督实施;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农业投资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负责配合县现代高效农业园管委会抓好全县农业园区项目建设的编制规划、统筹调度、指导建设、检查验收及考核工作;统筹调度和指导农旅一体化示范点建设工作;负责配合县现代高效农业园管委会抓好省级、市级农业园区的申报工作;负责配合县现代高效农业园管委会农业园区招商引资工作;提出促进农垦经济发展政策建议,指导农垦企业和农垦经济发展;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负责全县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的培育、认定和监测工作;拟订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重大项目建设;负责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运行调度;组织开展农业招商引资工作;承担农产品品牌建设、宣传推介、市场拓展和产销对接服务等工作,抓好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负责农业对外交流合作,承接上海对口帮扶工作;指导农村第三业发展,承担农村第三产业调查研究与数据统计工作,负责农村第三产业重大项目建设;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负责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并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的政策建议,起草农村改革发展等综合性文件和有关调研文稿;负责农村改革工作,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负责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工作;承担农村“三变”、农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承担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牵头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负责“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厕所革命”等工作;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乡村治理体系、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统筹扶持乡村旅游发展;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拟订生态循环农业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相关工作;负责农业科技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

   (四)种植业管理股(黄朝洪  0851-25821973)。负责种植业的行业管理和相关综合性工作;提出种植业(含种质资源)发展政策建议,拟订种植业(粮食、油料、辣椒、蔬菜、茶叶、花椒、中药材、水果、食用菌、马铃薯等粮经作物)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开展粮油生产优化布局、规模化生产及产品品质改善工作,统筹做好相关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工作;提出种植业发展投资计划建议,负责种植业发展重大项目的申报、审核、监管和验收;指导开展耕地保护、改良、补偿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农作物种子(种苗)行政许可、种子质量抽查及持证种子企业等监督管理;负责肥料登记初审、肥料质量抽检以及持证肥料生产企业等有关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负责本行政区域农药经营行政许可及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农情信息统计、调度和发布工作;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种植业生产救灾,负责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农业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

   (五)畜牧渔业管理股(李胜琼  0851-25821973)。负责畜牧渔业的行业管理和相关综合性工作;提出畜牧渔业(含畜禽种业)发展政策建议,拟订畜牧渔业(畜牧业、渔业、饲料业、畜禽屠宰、兽医事业等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畜牧渔业及兽医行业调查研究和相关统计工作;负责畜牧渔业及兽医行业项目的申报、审核、监管和验收;指导和协调畜牧渔业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组织编制与实施畜牧、渔业技术标准,并参与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承担畜牧渔业及兽医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饲草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承担饲料生产企业年度审查工作,指导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以及使用环节的监管工作;负责全县动物疫病防疫、检疫、兽医医政药政、兽医的管理工作,并依法开展相关行政审批工作;承担新建、迁建畜禽定点屠宰场的审核与公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畜禽屠宰环节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监督管理,承担兽用生物制品安全管理有关工作;指导畜禽鱼及水产品种遗传资源保护和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及合理开发利用工作;指导和参与动物防疫、检疫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组织实施禁渔期、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与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监督管理;依法维护管辖水域渔业权益,承担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指导水产病害防控及水产品检疫体系建设,负责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承担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组织实施承担畜牧渔业生产抗灾救灾工作;承担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和县畜禽屠宰行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农业安全管理股(陈昌友  0851-25821973)。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制度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标准化体系建设等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办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承担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工作;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研究拟订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划、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承担农机化服务体系建设、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指导农机作业安全,负责拖拉机和其他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负责农机相关统计、农机化信息发布工作;指导农机化重大项目建设工作;指导农机具购置补贴工作;负责农机维修市场监督管理;负责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员培训机构的管理,指导各类农机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牌证管理和驾驶及操作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监督指导;负责农业机械事故的认定和调解处理。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指导协调全局消防安全工作;依法实施农业知识产权,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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