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文化旅游局
欢迎进入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县文化旅游局

  • 字体
  • | 打印本页 |  关闭本页 |

负责人:郑耀

联系电话:0851-25820561

办公地址:上坝乡八一社区民族体育馆一楼

通信地址:上坝乡八一社区民族体育馆一楼

邮政编码:56350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30 下午14:00-17:30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文化、广播电视、体育、旅游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旅游管理措施办法。

(二)统筹规划全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旅游事业和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广播电视、体育、旅游融合发展;推进全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旅游体制机制改革;组织实施全县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三)全面加强全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经营活动行业监管,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市场管理;指导全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协调查处跨区域文化、文物、广播电视、体育、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四)组织开展全县公共文化、体育、旅游重大活动,指导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重要设施规划建设;促进文化、体育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运用,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文化、体育和旅游公共服务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体育、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多元化。

 (五)组织文化、体育、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体育事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指导、管理文化、体育、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

 (六)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发展,组织、指导文化宣传和学术交流工作;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七)指导、推进生态旅游、民族文化旅游和乡村旅游发展;推进文化旅游扶贫工作,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建设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负责全县旅游项目库的建设、管理和招商引资项目推介工作;组织全县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和等级考试工作;组织、指导旅游宣传和对外交流活动;协调解决旅游经济运行中跨部门、跨行业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全县旅游商品、旅游纪念品的研发、生产及品牌创新工作。

 (八)拟订全县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协调和指导文物保护和博物馆工作,推进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文物和博物馆监督管理,推进文物和博物馆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和文物保护科技成果转化;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

 (九)拟订全县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组织推进全县广播电视领域的公共服务,负责全县广播电视行政监督管理工作;监管全县广播电视播出(转播)机构和新媒体播放的广播电视节目;监管全县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及境外落地电视节目接收、广播电视频率频道等工作;组织实施广播电视重大公益工程;负责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

 (十)拟订全县群众体育、青少年体育发展规划;贯彻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组织指导开展全县群众性体育、青少年体育工作;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拟订全县竞技体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县体育竞赛制度和计划,指导全县体育竞赛和业余训练工作,组织参加和举办重大体育竞赛;指导优秀运动员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执行国家运动员、裁判员、教练员技术等级制度,参与全县体育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申报工作;指导全县体育行业社团协会工作。

 (十一)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文体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文体旅游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姚娜  25820561)。综合协调和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及直属单位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文秘、会务、机要、保密、收发、档案、督办、维稳、信访、接待、考勤、政务公开、目标考核、依法治县、议案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综合文稿起草和组织重大调研活动;组织局机关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负责单位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负责机关后勤保障、物资采购、车辆调配、维修、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队伍建设、职称和绩效考核等工作;负责单位党务政务公开、内部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以及会计、出纳、保管工作;负责全面从严治党、组织发展、思想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及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意识形态安全、统战、国防教育和卫生健康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刘刚 2582056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文化、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广播电视、体育、旅游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负责全局行政审批事项,承办文化、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广播电视、体育、旅游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相关工作,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负责对本局起草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核;承担文化、体育和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拟订全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旅游市场管理办法,协调指导文化、广播电视、体育、旅游市场监管;负责全县旅游服务质量监管、提升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导游等级考试工作;对文化、文物、体育、旅游市场安全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市场经营行为监管);承担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拟订文化、体育、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旅行社、导游和领队的日常管理;指导星级饭店的创建和评定工作;负责指导文化、体育、旅游行业协会工作;贯彻执行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三)产业发展股(雷乾宁 25820561)。负责制定全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旅游项目库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产业发展项目申报、审核、组织实施;负责招商引资工作;促进文化、体育、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文化、体育和旅游产业园区、景区建设;承担全县文化旅游资源普查、开发和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文化、广播电视、体育、旅游开发工作;指导民族文化旅游、乡村文化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和乡村民宿资源开发、产品建设;推动乡村旅游、乡村民宿标准化建设及提升工作;协调推动文化旅游扶贫工程和富民工程;协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涉及文化旅游的相关工作;指导 A 级旅游景区和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的创建工作。

   (四)公共文化股(李杨超 25820561)。拟订全县公共文化、广播电视、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开展全县群众文化活动,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非物质文化传承与保护中心(文物所)、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工作;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指导和组织开展艺术创作与生产、文化艺术理论研究;协调、指导大艺术展览和演出活动,指导文化艺术社团建设;监管全县广播电视播出(转播)机构和新媒体播放的广播电视节目;监管全县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及境外落地电视节目接收、广播电视频率频道等工作;管理广播电视节目接收、播出意识形态领域安全;承担全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旅游网络舆情监测工作



关键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