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道真LNG液化储配站附属设施(生产辅助用房)项目临时用地的批复
道真中油页岩气利用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的申请》已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临时用地管理的有关规定,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道真中油页岩气利用有限公司使用玉溪镇巴渔村集体土地0.1453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1453公顷)。用作“工棚”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2年,自批准之日起算。
二、你单位严格按照批准用途、面积及位置依法使用土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临时用地期满必须及时无偿拆除地上构筑物、建筑物,需严格按照土地复垦方案进行复垦。
三、由玉溪镇人民政府做好临时用地跟踪管理工作。
道真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14日
黔ICP备17007894号  
贵公网安备 52032502000022号  网站标识码5203250001
主办: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道真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运维电话:0851-25783406
(建议使用1920×1080以上分辨率及IE9+、Chrome、Firefox、360等主流浏览器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