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县发改局关于调整道真县城区供水价格听证会的公告
(第2号)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1号),现将调整道真县城区供水价格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定价方案、成本监审的依据和结论,听证人、听证会参加人和旁听人员名单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5年9月26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
二、会议地点
道真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会议室
三、听证会采取简易程序
四、定价方案
(一)拟调整价格
1.居民生活用水价格
根据《贵州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价格制度。已实行“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阶梯水价设置应当不少于三级,级差按照不低于1:1.5:3的比例安排。”
按照《道真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县城区供水价格的通知》(道发改[2016]97号),“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为2.20元/立方米。”
第一阶梯水价:用水量为200立方米(含200立方米)及以下/户·年,由现行2.20元/立方米调为2.60元/立方米,调价幅度为+18.00%。
第二阶梯水价:用水量为200立方米-280立方米(含280立方米)/户·年,价格定为3.9元/立方米。
第三阶梯水价:用水量为280立方米以上/户·年,价格定为7.8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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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
年用水量 (立方米/户·年) |
现行价格(元/方米) |
调整后水价(元/方米) |
调价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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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梯 |
200(含200)及以下 |
2.20 |
2.6 |
+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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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梯 |
200-280(含280) |
- |
3.9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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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阶梯 |
280以上 |
- |
7.8 |
- |
2.非居民用水价格
第一档水价:在定额内用水,由现行3.30元/立方米调整为3.8元/立方米,调价幅度为+15.00%。
第二档水价:在超定额50%(含50%)以下的部分用水,按第一档水价的1.5倍计收,价格为5.7元/立方米。
第三档水价:在超定额50%(不含50%)以上的部分用水,按第一档水价的2倍计收,价格为7.6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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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用水定额 |
现行价格(元/方米) |
调整后水价(元方米) |
调价 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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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档 |
在定额内用水 |
3.30 |
3.8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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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档 |
在超定额50%(含50%)以下用水 |
- |
5.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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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档 |
在超定额50%(不含)以上用水 |
- |
7.6 |
- |
定额水量由各地在充分考虑水资源稀缺程度、节水需要和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基础上,按照《用水定额》(DB52/T 725-2019)规定的定额标准,结合用户的行业类别、生产经营规模等因素合理确定。
3.特种行业用水价格
特种行业用水主要包括洗车、洗浴(指专业洗浴、足浴以及在宾馆、饭店或娱乐场所常设的独立或相对独立洗浴、足浴、温泉、水疗等服务,不包括普通便民澡堂)、以自来水为原料的纯净水生产、高尔夫球场、人工滑雪场用水等。根据《贵州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非居民用水及特种行业用水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原则上水量分档不少于三档,二档水价加价幅度不低于 50%,三档水价加价幅度不低于 100%,具体分档水量和加价标准由各地自行确定”;“特种用水根据行业分为三档,洗车、以自来水为原料的纯净水生产用水价格为第一档,洗浴用水价格为第二档、高尔夫球场、人工滑雪场用水价格为第三档。三档水价比价原则上不低于1:1.5:2。”
根据《道真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县城区供水价格的通知》(道发改[2016]97号),现行“特种行业用水价格8.00元/立方米。”
第一档水价:由现行8.00元/立方米调整为9.00元/立方米,调价幅度为+12.5%。
第二档水价:价格为13.5元/立方米。
第三档水价:价格为18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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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行业类别 |
现行价格(元/方米) |
调整后价格(元/方米) |
调价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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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档 |
洗车、以自来水为原料的纯净水生产用水 |
8.00 |
9.00 |
+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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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档 |
洗浴用水 |
- |
13.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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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档 |
高尔夫球场、人工滑雪场用水 |
- |
18 |
- |
五、成本监审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
3.《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
4.《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
5.《贵州省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
6.《贵州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
7.《贵州省定价目录(2020年版)》;
8.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等。
六、听证人名单
(一)听证会代表(17名)
1.消费者代表(9名):毛理、陈永红、韦瑶、张双旭、张西钰、冉宝亭、唐玄、马涛、陈宇;
2.经营者代表(1名):道真自治县城乡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人): 邹俊华、肖江;
4.部门推荐代表(5名):黎伟(县财政局)、刘静(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王传炼(县水务局)、黄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李再模(县消费者协会)。
(二)旁听人(3名)
孟伟、刘旭敏、王强。
(三)听证人(3名)
陈彦夫(县发改局副局长)、赵寿钧(县发改局主任科员)、邹奎(县发改局价格股负责人)。
特此公告。
道真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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