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准设立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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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准设立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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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9月9日,国务院批准撤销道真县,设立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


延伸阅读:

1986年9月9日,国务院以国函〔1986〕115号文批复,同意撤销道真县,设立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以原道真县的行政区域为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的行政区域 。

同年9月29日,贵州省人民政府以黔府发(1986)80号文发出《关于设立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的通知》 。1987年11月29日,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正式宣告成立。

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的成立,是落实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重要实践,从法律和制度层面,明确了仡佬族、苗族等少数民族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自治权,让少数民族能够更自主地管理本民族、本地区的内部事务,保障其在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的平等权利。同时为仡佬族、苗族的传统习俗、语言文字、民间艺术(如仡佬族傩戏、苗族刺绣等)提供了更有力的保护与传承载体,推动民族文化与现代社会融合发展,增强民族文化认同感与自豪感。

资料来源:遵义市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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