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县城区燃气销售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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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县城区燃气销售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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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居民及用气单位:

为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减轻群众和企业用气负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自2025年9月1日起,对县城区燃气销售价格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价格调整

调整前价格: 

(一)居民燃气销售价格3.8 元/立方米

(二)非居民燃气销售价格4.2元/立方米


调整后价格:

(一)居民燃气销售价格

第一阶梯:2.57 元/立方米(年用气量480(含)立方米以下)

第二阶梯:3.07 元/立方米(年用气量480 至660(含)立方米之间)

第三阶梯:3.84 元/立方米(年用气量 660 立方米以上)


(二)非居民燃气销售价格

非居民燃气销售价格(最高指导价):3.33 元/立方米。


二、执行时间

本次燃气价格调整自2025年9月1日起正式生效,请各燃气经营企业严格按照调整后的价格执行,并在收费地点醒目位置对收费标准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不得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价格。


三、监督方式

广大居民和用气单位发现有违反价格政策的行为,欢迎拨打监督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公告。


道真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道真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道真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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