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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文明活动中心
精神文明活动中心,是县人民政府
2001
年拟办的十件实事之一,在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在各承办部门的艰苦努力下,于
2002
年
7
月
1
日建成,活动中心占地
6000多
平方米,建有主楼一幢,设有图书室、健身房、书法、音乐、健美操等活动学习室。在活动中心大楼前的广场中建有园型喷泉,是市民休闲活动最好的地方。
开展经常性文艺活动
活动中心主楼夜色
市民自发组织的广场舞会
举办大沙河之旅图片展
举办大沙河之旅图片展
参加电子琴培育
学习少儿健美操
学习书法
开展经常性文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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