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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教育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开展全民国防教育的方针、政策,依照国家和省颁布的法律法规开展全民国防教育,并实现国防教育向法制化、规范化、社会化发展。
二、对全县国防教育实施领导,根据上级国防教育的要求,及时对国防教育工作作出部署,不断促进国防教育事业的发展。
三、定期召开国防教育会议,研究解决全县国防教育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落实等重大问题。
四、对单位的国防教育进行指导、检查、落实。
五、向上级国防教育委员会请示和汇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