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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纪委、县直有关工作部门:
《2008年反腐败治本抓源工作要点》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分别于6月5日前、10月10日前报送半年工作小结和年终工作总结。
二00八年三月十日
主题词 :党风廉政 治本抓源
通知
中共道真自治县纪委办公室
2008年3月10日
共印40份
2008年反腐败治本抓源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和市纪委三届三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基本要求,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拓展源头治理领域,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坚持改革创新,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工作落实,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道真”,为实现全县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目标提供有力保证。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根据中、省、市的要求和部署,2008年反腐败治本抓源工作主要围绕“七项改革”、“四项制度”、“三公开”开展。各牵头单位要根据工作实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制定出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把工作抓实抓好,确保我县反腐败抓源头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继续深化“七项改革”
1、深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以及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的原则,改革和完善政府决策机制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和完善群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和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深化机构改革,加强效能建设,理顺职责分工,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建立和完善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建立和完善执法行为评议考核制度。
本项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配合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县司法局、县直有关单位。
2、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实施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等制度,完善领导干部交流、任职回避等制度,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关于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党政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表决、领导干部辞职等方面的规定,坚决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扩大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加强对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切实运用好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
本项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县人事局、县审计局、县直各单位。
3、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探索建立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加强司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提高司法队伍素质;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惩治和预防司法领域中的腐败行为。
本项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配合单位: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
4、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政府效能建设。将遵义市人民政府公布保留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便民服务项目和收费项目,除特殊情况并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外,一律纳入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和办理。积极探索建立“一个窗口对外”的审批和许可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同时进一步清理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加强对行政审批的规范和监督,做到能不审批的事项一律不审批,能简化的审批环节一律简化。加强中心政务公开工作,优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防止违规操作。
本项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县政府办;配合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 县政府法制办、县监察局、县直各单位。
5、加快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继续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强化预算管理和监督,推进综合预算,完善政府收支分类和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深化非税收入改革,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逐步建立公共财政制度框架。
本项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审计局、县直各单位。
6、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完善政府投资监管体系,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加强对政府投资决策和资金安排、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的监督管理。建立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和政府投资责任追究制度,推行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
本项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直有关单位。
7、有序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完善金融监管体制和协调机制,建立金融风险识别、预警和控制体系,强化金融机构内控机制,加强对地方商业银行的国资管理,加快金融企业改革。
本项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县银监办;配合单位:县人民银行、县商业银行、县农业银行、县信用联社。
(二)继续完善“四项制度”。
1、完善产权交易进入市场制度。落实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进产权交易市场交易制度,完善交易规则,强化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加强对交易活动的全过程监管。规范中小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中的管理收购;健全国有资产经营责任的相关制度;规范国有企事业单位管理层的职务消费。
本项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县经贸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直有关单位。
2、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完善政府采购体系建设,不断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提高采购的规模效益和质量效率。逐步提高工程和服务采购的比例,建立协议供货制度,探索网上采购工作。严格督促各单位、部门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严格按预算采购,减少和杜绝临时性、随意性采购,查处和通报将政府采购化整为零的违规违纪行为。全面推行“采管分离”,建立协议供货制度,不断规范采购行为。
本项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县政府采购中心、县发改委、县审计局、县直各单位。
3、完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建立和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机制和规章制度,改进监督方式,完善建筑市场监控体系和信用体系。
本项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县建设局,县财政局、县直各单位。
4、完善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制度。推进矿业权市场规范建设,全面落实经营性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深化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探矿权、采矿权的改革。
本项工作牵头单位:县国土资源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审计局、县直各单位。
(三)依法有序推进“三公开”
1、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理顺政务公开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和形式,完善公开工作机制,健全公开监督保障措施。县、乡(镇)要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范围,规范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在学校、医院和供水、供电、供气、公交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部门和单位,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
本项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配合单位:县政府办、
县总工会、县直各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
2、进一步推行村务公开。要继续以贯彻中办发17号文件为主线,进一步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权力运行过程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扩大公开的范围和层次,规范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在全县推广村(居)务“点题公开”。
本项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县民政局;配合单位: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3、进一步推行厂务公开。要进一步巩固、规范、深化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切实加强改制企业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努力推进非公有制企业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增加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非公有制企业的比例;要加强分类指导,加强理论研究,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制度建设工作。
本项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县总工会;配合单位:县经贸局、县卫生局、县教育局、县电力局等有关单位。
三、保障措施
(一)认真开展调查研究 。当前反腐败抓源头工作涉及的部门更多、领域更广、专业性更强。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各牵头单位要适时开展专项调研,召开有关会议,总结本地本单位近年来组织协调反腐败治本抓源工作的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并研究提出解决的办法,推广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要拟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认真研究制定政策规定,增强工作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及时掌握反腐败治本抓源各项工作的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二)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和情况综合机制。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县委落实《惩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调整内部分工,充实加强监察室及内部承担治本抓源职能的相关室的人员配备,明确职责、责任到人。要加强与各牵头单位的沟通联系,建立经常性的工作联系制度和情况综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根据工作的推进情况和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必要时可通知各牵头部门或职能部门前来汇报工作开展情况。通过抓组织协调、抓决策部署、抓检查督办、抓责任落实,推动职能部门履行职责。各级业务主管部门要认真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政府廉政目标责任制的要求,认真履行牵头职责、主抓职责和配合职责。牵头部门要明确专门人员具体承办治本抓源工作,主动与配合部门加强沟通,保持与县纪委监察局执法监察室等的工作联系,每季度末报送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半年报送半年工作小结和十月报送年终工作总结。各纪检组、监察室要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能,积极配合各部门落实相关工作,并协助纪检监察机关搞好监督检查和情况综合。
(三)明确工作责任,认真履行职能。各牵头单位要认真履行好牵头工作职责,做到工作有计划、有方案、有措施、有检查、有报告、有效果;牵头单位应对目标责任进行分解细化,进一步明确责任,搞好组织协调,加强监督检查,负责对配合部门履行责任制的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提供给纪检监察机关纳入年终考核;配合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协助牵头单位积极主动搞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接受牵头单位的协调、检查和考核。县纪委监察局年终对牵头单位任务目标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县直目标考核体系。
(四)密切工作配合,加强工作联系。牵头单位应根据工作实际,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参加联席会议的部门由牵头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确定。联席会议的主要内容为:通报阶段性工作和半年、全年工作情况;分解工作任务;研究剖析日常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特点和成因;商议协同配合、监督检查的具体工作方案;总结工作情况。
(五)强化监督检查,落实工作重点。牵头单位要主动协调相关配合部门开展监督检查,检查范围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检查的重点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和本方案中明确由牵头单位组织落实的内容。检查前牵头单位要制定检查方案,组织检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分析和研究检查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检查工作要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突出重点,扎实开展。牵头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配合部门要积极认真搞好整改工作。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组织协调的职能作用,在组织协调中搞好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狠抓工作落实。新闻媒体要善于发挥在反腐败治本抓源工作中的监督作用,对那些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单位和部门要公开曝光。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通报批评,并予以纠正,问题严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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