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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自治县监察局  地 址:玉溪镇文化路 电话: 0852-5820903  邮编:563500


抓住关键 注重实效
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中共道真自治县纪委 道真自治县监察局
 


    近几年来,我们以全面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为契机,把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深入开展反腐倡廉的“龙头”工作进行大胆实践和积极探索,紧紧围绕“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着力“四保证、三制度、三明确、三突出”机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有效地促进了新形势下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保证了我县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健康发展。
    一、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以强有力的领导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全面实施
    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重大举措。责任制能否落到实处,与各级“一把手”的政治责任感强不强、负总责的意识牢不牢有很大关系。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着力从四个方面保证“一把手”负总责。
    ——从组织上保证“一把手”负总责。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所有副书记任副组长的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全县各级都成立了以党委(党组)书记为组长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县委明确规定党政“一把手”必须亲自抓、负总责;党政副职实行“一岗双责”,既要抓好分管部门的业务工作,又要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各牵头部门要具体抓,认真履行好各自承担的职责。县委每年都要召开由乡镇和县直部门“一把手”参加的专题会议,县纪委每年也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和部署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工作,使全县上下从组织网络上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格局。
    ——从领导班子表率作用上保证“一把手”负总责。这几年,县委领导同志多次听取责任制工作汇报,常委会对重大问题及时进行研究。县委书记徐飞同志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落实,多次在不同场合对各级领导班子及其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提要求打招呼,要求下级做到的县级领导班子先做到,要求班子成员做到的书记、县长等主要领导先做到,既履行好“抓”的职责,更发挥好“带”的作用。在县级领导的带动下,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大大增强,保证了责任制的层层落实。
    ——从用人上保证“一把手”负总责。凡任用到主要领导岗位上的干部,必须德才兼备,既会抓经济工作又善抓党风廉政建设。不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不讲政治、不讲正气的干部,不能安排到“一把手”岗位上。
    ——从制度上保证“一把手”负总责。我们先后建立了三项保障制度:一是述职述廉制度。规定各级党政“一把手”每年要专题向上级书面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在年终时向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述职述廉,并实行廉政测评,作为干部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二是谈话制度。纪委通过群众来信来访和查办案件,结合在全县开展的班子运转考察和述职述廉工作情况,收集整理了反映“一把手”和其他领导成员在履行责任制情况、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和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对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打招呼。2001年以来,对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打招呼就达228人(次),有效地增强了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抓责任制的自觉性和勤政廉政意识。三是考核制度。县委坚持每年对责任制落实、特别是“一把手”负总责情况进行一次检查。2002年以来,连续4年由副县级领导带队,对乡镇、县直科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特别是“一把手”负总责的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在检查考核中,还根据受检地区和单位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检查,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体察民情、听取民意,广泛深入地了解真实情况,力求将责任制落实情况考准、考实,使检查考核真正起到督促、指导作用。各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一把手”负总责的意识不断深化,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业务工作一道安排、一道落实、一道考核的自觉性不断增强。与此同时,还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体系,作为地方和单位评先选优、领导干部选拔的重要依据。近五年来,有30个单位因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而受到县委、县政府的表彰,有26个单位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未达标,“一把手”或单位被取消了评先资格。
    二、坚持从解决实际问题入手,以明确的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
    我们把抓好责任分解作为落实责任制的基础性工作。年初,县委、县政府和纪委都要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研究和量化分解,把责任制落实到单位、部门直到具体的工作岗位。还召开任务分解会议,对工作任务进行安排部署和提出要求,使每个责任主体都知其任、明其职、尽其责。同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责任制相关配套制度和实施办法,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级级有目标,层层有责任,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网络。
一是明确责任内容。我们根据形势发展的要求,每年都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内容进行充实和完善。中央《规定》中有明确要求的7个方面责任内容,以及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问题,都纳入了目标管理,把责任制内容分解成16项,对责任制目标、任务及相关要求都作了明确,使责任制内容进一步细化和具体化。
    二是有明确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县委、县政府把责任制规定的工作,按照县委常委、副县长分工,落实到每位领导干部肩上。与此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49个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并制定了目标管理责任一览表,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解成9大项49个小项,做到责任明确,一目了然。同时,规定各牵头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计划和对参与单位的目标分解及考核办法,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总结、通报、研究有关工作,加强督促检查。
三是明确工作标准和时限要求。对责任制中要求解决的一些问题,提出明确的标准和时限要求,不搞笼而统之、大而化之,方便操作,利于考核。
    三、坚持狠抓责任追究,以严明的纪律维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严肃性
抓责任追究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关键,既能够体现责任制的严肃性,又能够增强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责任感和压力感。近五年来,全县先后有18名领导干部受到责任追究。在责任追究过程中,我们坚持把握好三点:一是突出责任追究的强制性,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由“软”变“硬”。近年来,我们“严”字当头,把责任追究作为一项硬性措施来抓,对不履行责任、出了问题的坚决严肃追究,这样大大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二是突出责任追究的针对性,使党风廉政责任制由“虚”变“实”。在实际工作中,县委、县政府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发挥职能作用,不说情,不袒护,不迁就,无论涉及到谁,都毫不手软地按照责任制规定一查到底。三是突出责任追究的惩戒性,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由“宽”变“严”。实行责任追究后,县委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守土有责,失责必究”,部门及下属单位出了问题,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追究,还要追究领导责任。
    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有力地推动了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
    我县通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有力地推进了全县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是全县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一步提高了认识,普遍感到有责任、有压力,强化了“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意识,增强了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动性,自觉把反腐倡廉工作与经济工作及其它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保证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效开展。二是促进了反腐败工作机制的进一步完善。实行责任制后,各级各部门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明确,做到了廉政勤政一齐抓,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班子成员分工抓、部门结合业务主动抓的齐抓共管局面,真正做到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巩固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动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效开展。三是反腐败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更加系统化和规范化,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和主动监督意识得到增强,查办案件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纠风工作得到进一步落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收到一定效果,基层干部的作风得到明显好转,通过解决群众反映的一些实际问题,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为全县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践使我们体会到:第一,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必须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和支持。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纪委要发挥好职能作用,自觉地搞好协助工作,但又不能越俎代庖。要主动向党委请示汇报,争取党委的领导和支持。在党委、政府作出决策和部署前,我们注意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在党委、政府决策之后,及时提出具体的措施和办法,加强督促检查,保证工作落实。与此同时,坚持首长负责制,实行“一把手”抓,抓“一把手”。第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要不断探索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督促、协调各职能部门按责任制分工做好工作,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几年来,我们按照“体制不变、机制改善”的思路,就纪委如何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推动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抓好工作进行了积极探索。在实际动作过程中,我们针对不同的任务采取三种协调方式:一是纪委主动牵头、部门配合;二是不牵头、不撒手;三是先牵头后交办。这样做的结果,既调动了职能部门的积极性,推动了工作的开展,同时又使反腐败专项治理工作真正与职能部门的行政行为和日常管理结合起来,从源头上进行治理,效果比较好。第三,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必须增强有关制度和规定的可行性、操作性,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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