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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办发〔2005〕8号
中共道真自治县委办公室
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县纪委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意见》的通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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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工作部门:
《县纪委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意见》已经县委、县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道真自治县委办公室
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3月23日
县纪委 财政局 监察局 审计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完善财政运行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大力推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现行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财务管理工作
加强财务管理工作,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是推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必然要求,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有力武器。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对财务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不断加强和改进本单位、本部门财务管理工作,努力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二、加强收入管理,提高资金保障能力
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各项收入,必须纳入单位财务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缴入财政,做到应缴尽缴。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加强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财务管理要严格遵守各项财务规章和财经纪律,依法理财,合理、节约、公开、透明、有效使用每一项资金,确保财政资金运行的全过程规范、安全、高效。
(一)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规范财务行为,严格实行财务分工负责制
建立健全齐抓共管的财务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
“一把手”作为财务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单位、本部门的财务工作实行全程监督管理;分管财务工作的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负责财务工作的正常、有序运作和日常管理。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本单位、本部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逐步形成科学、规范、系统的财务管理体系,保证各项财务活动有章可循,实现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二)严格执行经费审批制度
1、各级各部门人员、机构运转经费按照现行财政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进行管理使用。
2、各级各部门对支出管理要建立必要的监控制度,对支出的原始凭证实行源头控制。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直接分管财务工作,本单位、本部门的所有收支活动必须由财务人员统一管理,严禁“白条”列支;所有支出实行“一支笔”限额审批制度,大额支出实行领导集体会审制度,大额标准由各单位根据实际制定;各单位分管领导每年要就财务工作向本单位领导班子作两次以上的专题汇报,并适时向职工公布财务计划和开支情况;对不真实、不合法的支出单据,财务人员必须拒付。
3、加强对银行帐户的管理,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和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单位银行帐户。
4、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各单位购买办公设施设备必须按照规定的方式和采购程序进行,确保政府采购“阳光工程”的贯彻执行。严格控制无预算、无资金来源的采购。
5、实行专项资金和国家建设项目资金专项审计制度。各项目资金的分配使用和决算,必须自觉接受审计监督,以审计结论作为单位办理结算付款、财政部门办理决算报帐的依据。
四、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国有资产是各级各部门开展业务活动和完成工作任务的物质基础。各级各部门要加强货币资金管理和各项实物资产管理,把管钱和管物结合起来;要本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围绕单位工作需要,科学合理配置各项资产,提高资产利用效率;要认真执行有关国有资产处置的规定,加强国有资产的报废、核销、转让等方面的管理,处置固定资产必须严格执行报批和资产评估制度,经财政部门批准后按评估结果处置,避免资产处置的盲目性、随意性;要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国有资产日常管理工作。
五、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县纪检、财政、监察、审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健全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机制,把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结合起来,加强对财政支出的有效性监督检查,促进科学理财。要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罚力度,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部门,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触犯刑律的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乡(镇)人民政府财务管理参照本《意见》执行
七、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主题词:财务管理 财经纪律 意见 通知
中共道真自治县委办公室 2005年3月2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