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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县委决定召开的这次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其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省、市纪委会议精神,总结2007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和部署2008年的工作任务。县委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专门召开常委会研究贯彻意见,要求四大班子所有在家领导都要出席这次会议,可见这次会议规格高、规模大,同时刘江年书记还要作重要讲话。因此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一、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简要回顾
2007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在市纪委、监察局和县委、政府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转变思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坚持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手抓服务经济建设,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为构建和谐道真提供了坚强的政治纪律保证。
(一)领导干部廉政勤政意识明显增强。一是坚持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统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细化了《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分解》,对各职能部门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职责和任务进行了明确,实行目标量化考核,并严格执行“一票否决”。从而进一步增强了各级各部门抓反腐倡廉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使各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一把手”负总责的意识不断深化。去年,有12个单位(乡镇)因此被取消了评先选优资格。二是在监督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
“五个不准”等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基础上,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进行了查处,处理了两名违规投资入股煤矿的人员,收取违规资金55万元;认真执行“三谈两述”相关规定,先后对39名新提任的领导干部和97名交流岗位的领导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分别对6名科局长进行了诫勉谈话;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5人(次)。同时对全县党政机关修建的楼堂馆所和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用车辆进行认真清理。三是建立和健全干部监督管理机制。完善了集体领导制度、议事决策制度、请示报告制度等制度;认真落实了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以及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四是以“建设一套农村基层班子,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干部的从政能力;健全一套监督管理制度,规范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干部从政行为;疏通一条信访监督渠道,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创新一套工作协调机制,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实效;建立一套纪检机构网络,夯实农村基层党风廉政组织建设”“五个一”为工作思路,促进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顺利开展。
(二)案件查处的力度不断加大。共接受群众来信来访92件(次),其中来信91件,来访1件(次)。初查案件29件,转立案26件,信访了结66件,大要案9件,共处分29人,其中乡科级干部5人,党纪处分21人,政纪处分9人,党政纪双重处分1人。收缴违纪资金90万余元。进一步规范案件审理工作,继续推行行政处分解除、恢复党员权利公示制度,为维护受处分人员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制度保证。
(三)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得到有效遏制。一是抓敏感问题。对中小学收费、药品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减轻农民负担、拖欠农民工工资、公路“三乱”、干部作风、企业违法排污等关系民生问题、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开展了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全年以来,对全县中小学春秋两季入学收费的项目和标准进行了认真清理,共清退违规资金16万元。二是抓重点领域。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违规办理房屋产权证书等重点领域的问题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对违纪违规问题进行查处和纠正。同时,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配合相关部门对矿产开发秩序,环境污染、安全生产等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安全责任事故进行了查处,8人受到责任追究。三是抓专项资金的监督。通过开展国债、扶贫、救灾、移民等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纠正,保证了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治本抓源工作得到深化。一是为贯彻落实好《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建立健全我县惩防腐败体系框架和长效机制,将《实施纲要》任务分解细化,按照县委、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明确了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强化监督检查,狠抓任务落实。二是全面深化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对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实行了考察预告、差额考察、责任承诺、失职追究、执纪执法部门联合审查等制度。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对行政许可项目加强了监督检查。财税体制改革继续深化,加强了“收支两条线”管理和乡(镇)“零户统管”制度;继续执行了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度和国有土地招拍挂制度。在推进“三公开”工作中,重点在村务公开中推行了“点题公开”工作。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得到加强。
(五)宣传教育的效果进一步彰显。坚持以作风教育整顿为契机,以深入学习贯彻《实施纲要》为抓手,以强势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为重点,以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为目标,积极探索新时期宣教工作新路子,进一步加大宣教力度,丰富宣教内容,拓宽宣教形式,改进宣教方法,促进了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掌握党规党纪知识,提高廉洁从政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
虽然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明显,但腐败现象在一些单位和部门仍然存在,反腐倡廉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工作中还有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有的单位和部门对《实施纲要》的贯彻落实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识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很好,责任意识还不强;有的部门存在工作作风不扎实,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等等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一定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08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
按照党的十七大、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和市纪委三次会议精神的部署,结合我县实际,2008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基本要求,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拓展源头治理工作领域,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坚持改革创新,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工作落实,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富裕文明和谐新道真”,为实现我县第六次党代会提出的各项目标提供有力保证。具体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
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明确责任主体,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尤其是党政“一把手”作为落实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明确肩负的责任,做到管好全面负总责,管好班子带队伍,管好家庭正风气。
针对当前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突出问题,重点抓好以下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以及以赌博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领导干部违规驾驶和使用公车等问题。这些问题一经发现,按省委的意见一律先免职,再处理,决不姑息。严禁领导干部违法占地和违规建筑,以及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纠正和查处领导干部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等问题;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招标投标、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市场交易活动谋取私利的问题;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和突击提拔干部等行为,坚决反对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等行为;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以“七不准”规范职务行为。
(二)坚持纠建并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一是强化对社保基金、医保资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加强对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监督检查。
二是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费制”收费办法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认真落实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杂费、提供免费课本和对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寄宿生活费补助政策,健全教育收费管理和监督制度,严肃查处乱收费和挤占、挪用、截留教育经费问题。
三是进一步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收受回扣、“红包”以及乱加价、乱收费等问题;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的行为。
四是继续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巩固农村税费改革和治理公路“三乱”成果。认真纠正在土地征用、企业违法排污、城镇房屋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突出问题。
五是认真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重点评议行政执法、行政管理、经济管理、司法等单位(系统)以及与企业生产经营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行业,促进各部门各行业端正政风行风,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提高执法水平、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
(三)坚持从严执纪,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是贯彻从严治党方针、惩治腐败的有效手段,是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措施。今年继续保持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坚决惩治腐败。加大查案力度,拓宽办案领域。继续重点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办官商勾结、官煤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严肃查办在政府投资项目中规避招标、虚假招标的案件,非法批地批矿、低价出让土地和矿产资源或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进行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的案件;严肃查办司法领域发生的索贿受贿、徇私舞弊和枉法裁判的案件等;严肃查办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办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案件。
(四)坚持制度创新,进一步加大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力度,全面推进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委和政府工作大局,以改革创新精神,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一是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按照县委《关于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意见》要求,督促责任牵头单位和责任协办单位对照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间,狠抓落实,充分发挥惩防体系的整体功能,努力形成有效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新机制。
二是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的制度,努力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尽快建立政务服务中心。继续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加强监督管理,严防国有资产流失。进一步规范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行为。
三是建立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各级领导班子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强化人民群众、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新闻舆论等的监督作用。
(五)坚持依法行政,加大执法监察工作力度,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
认真履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坚持廉政监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不断深化和拓展行政监察工作的内容和领域。
一是围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执法监察。认真开展西部大开发项目资金、扶贫资金、救灾资金、退耕还林资金、国债资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监督检查,建立跟踪问效机制,确保资金落到实处。
二是继续加强对行政许可法、土地管理法、招标投标法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预防煤矿等生产安全事故的规定,积极参加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认真开展建筑市场等工作的监督检查。
三是围绕提高行政效率、改善行政管理,优化投资环境,加强效能监察,建立健全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机制。开展对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是围绕灾后重建和安全生产,开展效能督查工作,严肃查处灾后重建中贪污、私分、克扣、截留、挪用和滞留救灾款物以及在分发救灾款物中优亲厚友的行为,严肃查处失职渎职行为。
五是围绕实现“双降”的目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追究。
(六)坚持教育并重,着力构建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
一是进一步完善教育培训规划,以举办领导干部“廉洁勤政读书班”的方式,将反腐倡廉内容应用到各种教育培训之中,贯穿于领导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和使用的各个环节。运用典型案例开展好警示教育活动。
二是以“六廉六好”为目标,通过举办廉政歌咏比赛、开辟廉政专刊(栏)及廉政征文等活动,着力推进我县廉政文化建设
“六进”活动的深入开展。
(七)、扎实推进全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也是促进农村安定和谐的有效途径。
一是加强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各乡镇党委和政府要切实负起全面领导责任,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坚持条块结合、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纪检、组织、宣传、政法、信访、审计、财政、民政、农业(农经)、教育、国土等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任务分工,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本部门的整体工作,建立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职能优势,针对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研究提出解决办法。
二是要把维护农民群众利益作为工作重点。开展对各支农惠农政策以及农村综合改革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认真检查《基层工作手则》的执行情况,切实规范农村基层干部的行为,严肃查处各种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
三是要建立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全面深入推进政务、村(居)务公开工作,在推进村(居)务公开中,重点推行“点题公开”。村务“点题“公开是我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一方面能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管理,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保护村干部,使村干部少出事、不出事。另一方面,可以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化解各种矛盾,从而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农村和谐稳定,进一步增强群众民主参与意识,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子女一个清白,进一步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评判权和监督权,是加强村(居)民主管理的重要载体。因此,各乡镇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至少要抓一个村作为“点题”公开示范点,以此推动“点题”公开工作上水平。民政部门要切实履行牵头单位的职责,要对此项工作的开展负全面责任,要切实强化监督,进一步完善“点题”公开机制,规范点题公开程序,坚决防止和纠正不公开、假公开,不及时公开等问题,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民政局要每季度将此项工作的开展书面向县委汇报一次情况,对工作开展差的乡镇,要在全县通报批评,限期改正。
三、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需要正确认识、把握和处理的几个问题
今年是贯彻十七大精神的首要之年,也是实施我县“十一五”规划的重要之年,新形势新任务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站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极端重要性,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要求,切实履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两项职能作用,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的工作部署,紧密结合我县实际,确保2008年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进一步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第一,增强责任意识,提高自觉性。各级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尤其是主要领导要充分认识到,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反腐倡廉惩防体系建设的“龙头工程”,是督促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担负起反腐倡廉职责的一项根本性制度。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一定要增强责任意识,把廉政责任制作为“龙头”来抓,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明确不抓就是渎职,不认真抓就是没尽职,抓不好就是失职,切实增强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觉性。
第二,明确责任主体,增强规范性。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在履行职责中,要做到“三个负责”:一是分级负责。自上而下,建立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制体系;二是分工负责。按照领导班子成员各自的职责范围和工作分工,班子成员负责抓好分管条块的党风廉政建设;三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专项工作专人负责,从而建立主要领导“问责”,分管领导“督责”,所有领导带头履行职责的制度体系,形成“党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单位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工作机制。
第三,实行责任分解,防止随意性。党风廉政建设必须解决好谁来抓,抓什么,达到什么目标的问题,使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明确自身在反腐倡廉工作中所承担的责任和任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本着“结合工作、突出重点、具体明确、便于操作”的原则,结合各单位,各乡镇工作实际,将2008年反腐倡廉工作各项任务进行分解,明确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为抓好全年任务的落实,不仅要进行任务分解,还要尽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这是防止责任不明晰,任务不具体,工作不落实的有效措施。通过签订廉政责任状,增强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一把手”的廉政责任意识和压力感,因此必须精心组织,逐级细化,层层签订,抓具体、抓细节、抓落实。
第四,抓好责任检查,确保实效性。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会上指出:“要在抓好落实上下功夫,察实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定下来的事情就要雷厉风行,抓紧实施,部署了的工作就要督促检查,一抓到底。”好的思路,好的政策,要靠狠抓落实来实现。责任明确了,任务分解了,关键是抓落实,要以更大的力度,更加优良的作风,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一把手”要做到“四个亲自”。一是亲自组织落实分解任务,明确每一个班子成员的责任和各牵头单位,协作单位的任务;二是亲自主动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亲自阅批重要信访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四是亲自过问、督促、检查下属单位执行责任制的情况。
领导班子成员要做到“三个抓好”,一是抓好自己分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二是抓好分管部门、单位“一把手”的党风廉政建设;三是抓好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突出问题的解决。
第五,抓好责任制考核,增强严肃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是保证工作到位,责任落实的重要一环。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凡是考核好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作为评选先进,培养使用的重要依据;凡是考核差的,要严肃批评,限期整改;对发生严重问题的单位,不仅要严肃处理当事人,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真正做到赏罚分明,扶正祛邪,抓好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二)准确把握工作特点和规律,牢牢掌握工作的主动权
一是正确处理纪检监察工作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关系。反腐倡廉是党委、政府全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胜利实现的重要保证。纪检监察机关要牢固树立政策意识和大局意识,自觉地把纪检监察工作融入中心工作之中,从全局出发谋思路,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参与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督,做到与党委、政府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行动上同步。要主动介入,围绕各项经济发展目标任务的落实开展监督检查,在突破难点、破解焦点、化解矛盾上下功夫,确保政令畅通;要旗帜鲜明地保护党员干部改革发展的积极性,注意把工作失误与严重违纪区分开来,努力营造出脚踏实地加快发展的良好氛围;要研究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积极探索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开展监督检查的途径和方式方法,选准结合点,把握着力点,更好地发挥服务保障的职能作用。
二是正确处理惩治与预防的关系。惩治是对腐败最有力的打击,具有治标与治本双重功能,在惩防体系建设中,具有特殊的功效。预防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是对大多数党员干部的保护,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造成的损失,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反腐倡廉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既要毫不放松地抓好预防工作,又要加大防治腐败工作的力度。要注重教育崇廉、制度保廉、监督出廉,强化教育的针对性,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有效性,切实做到惩治更有力,预防更有效。
三是正确处理纪委自身工作与组织协调的关系。反腐败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必须由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广泛参与。纪委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方面是纪检监察机关自身直接抓的工作,另一方面是组织协调其他部门抓的工作。对于纪检监察机关具体承办的工作,要唱好主角,敢于负责,认真抓好落实。对属于职能部门牵头抓的事项,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
四是正确处理严肃执纪与保护干部的关系。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正确的执纪导向,辩证地看待问题,合情合理地处理问题,把原则的坚定性和方法的灵活性结合进来。既坚持原则,秉公执纪,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绝不姑息迁就;又要讲究政策和策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做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对党员干部在改革创新中出现的偏差、失误,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理性分析。只要是一心为公,一心谋事,错误轻微的,要运用警示训诫的手段予以教育挽救;对敢闯敢干、锐意进取的,要鼓励支持,积极引导;对受到诬告和打击报复的党员干部,要及时澄清事实并切实加以保护,真正做到保护改革者,教育失误者,惩处腐败者,追究诬告者,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三)改进工作的方法方式,确保反腐倡廉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分清轻重缓急,抓重点,排难点,抓弱项。要围绕影响本地区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党员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重点工作内容。从领导力量、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予以倾斜。要力争每年在一两项工作上取得实质性进展,实现重点突破。同时,要统筹兼顾,以点带面,使反腐倡廉工作在重点突破中实现整体推进。
二是要坚持原则,秉公执纪。坚强的党性原则,爱憎分明的政治立场,公正无私,敢于碰硬的品格,是党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基本要求。要把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作为严肃党纪国法,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特别是对于那些顶风违纪的党员领导干部,对涉案金额大,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要集中人力,集中精力,重点突破,坚决查处。只有这样,才能使广大群众受到鼓舞,才能使纪检监察机关有为、有威、有位。同时,要把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要求贯穿到立案、调查、审理、处分、执行等各个环节,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纪律为准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使所办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
三是要调查研究,改进作风。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调查研究,把主要精力放在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上,要对苗头性、倾向性以及深层次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早解决,防患于未然。要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四是要与时俱进,积极创新。随着社会的变革和时代的发展,各种新事物、新观念、新问题、新矛盾层出不穷。纪检监察干部要适应形势任务发展变化的要求,不断增强自主创新意识,积极探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规律,突出特色,抓住亮点,在创新上下功夫,在求实效上做文章,使各项工作真正体现时代性,富于创造性。
(四)始终坚持不懈地加强纪检监察机关的自身建设
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必需树立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成为加强学习的模范、真抓实干的模范、严格自律的模范,提高“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贴心人”的坚定性。通过采取多种途径和形式,加强业务和经济、科技、法律、金融、管理等方面知识的学习培训,努力改善知识结构,增强业务素质,提高办案的能力和水平。严肃查处诬告陷害、打击报复纪检监察干部的行为,解除纪检监察干部的后顾之忧;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选拔培养力度;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机关的内部监督机制,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维护纪检监察机关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同志们,反腐倡廉建设任务艰巨而光荣。让我们以这此会议为契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努力开创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为抓好灾后重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富裕文明和谐新道真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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