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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据上述职责,县纪委机关与监察局设8个职能室。
(一)办公室负责综合、分析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情况,组织起草工作计划、报告和有关文件;负责县纪委常委会、全委会、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及有关会议会务工作。督促检查常委会、全委会和局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协调机关各室的有关工作;承担文件管理、机要通讯、信息档案、行政后勤服务管理、接待工作;承办特邀党风监督员和监察员的联络工作;承办县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县政协委员的提案;负责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工作的综合、统计、分析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工作。
(二)宣传教育法规研究室负责党的纪检、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组织宣传报道;负责纪检监察系统和本机关干部的业务培训;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的理论研究和有关政策的调查研究,起草重要文稿;拟定纪检、监察法规和政策规定;参与拟定党内法规和行政法规;审查乡(镇)纪委、监察室上报备案的政策规定。
(三)党风廉政建设室(县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检查、综合分析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检查督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调查处理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组织全县性或重要的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工作,管理干部廉政档案;承担县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却日常工作。
(四)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室(县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综合分析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提出纠正工作的意见;。好促、检查、指导乡镇以及县直部门纠风专项治理和行业作风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全县纠风工作。
(五)执纪执法监察室监督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
委、县政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决定、命令的情况;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参与处理或查处重大责任事故;对反腐败源头工作进行政策调研和组织协调。
(六)纪检监察案件检查室负责乡(镇)县直机关部门、人民团体、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法违纪案件的
查处工作;综合、协调、指导乡(镇)和县直机关部门的纪检监察案件检查工作。
(七)案件审理室审理由县纪委监察检查处理的案件;审理需呈报上级党委、纪检监察机关,同级党委政府审批的案件;审理乡
科级机关报批或备案的案件和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征求意见的案件;受理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本级机关给予的党纪、政纪处
分的申诉。调查研究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案件审理工作和执行纪律的情况;进行业务指导,办理监察局在行政诉讼中的有关事宜;负责典型案例的通报。
(八)信访室(监察局举报中心)负责受理群众对党员、党组织和监察对象的来信、来访和举报;负责对乡科级领导干部的信访监督工作;初核群众
信访反映的重要问题;综合反映带普遍性和倾向性的信访信息。受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个人对党组织及党员、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