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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长:张洁

县编委办公室主任:

电话:0852-5828856

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县编委办公室)列入县委机构序列,是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既是县委的工作机构,又是县人民政府的工作机构。其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确定如下:
一、职能调整
(一)增加研究和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职能。
(二)增加实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职能。
(三)增加县直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统一发放工资的人员编制和实有人数的审核工作。
二、主要职责
县编委办公室是县委、县人民政府综合管理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落实措施,并组织实施及监督检查;研究拟定机构编制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统一管理各级党政部门、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人民团体的机构编制工作。
(二)研究拟定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审核县委各部门、县政府各部门和乡镇的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县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三)审核和协调县直各部门的职能配置、调整及职责划分;协调县直各部门与乡镇的职责划分;指导乡镇的职责划分。
(四)审核县委各部门、县政府各部门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等事项;分配下达县直各部门和乡镇各部门的人员编制。
(五)审核县人大、县政协机关、县法院、县检察院机关和各人民团体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六)研究拟定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研究制定事业单位的编制标准和人员结构比例;审核报批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方案,审批县直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职责范围、人员结构和领导职数;指导、协调各级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建立和实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研究拟定登记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县域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年度审验工作;依法保护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监督检查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情况,查处违规行为;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统计。
(八)监督检查各级机构编制执许情况,查处违规行为;负责县直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的核发、年审换证、统一代码标识的赋码工作。
(九)承担县直部门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统一发放工资的人员编制和实有人数的审核工作。
(十)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缺编补员计划的拟定并征求组织、人事部门意见后报县编委审批确定。
(十一)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研究推进机构编制法制建设;参与机构编制理论研究;信息宣传、业务培训、统计分析及计算机网络建设。
(十二)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及市编委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编委办公室设2个职能股室。
(一)综合股
负责县直各部门、各乡镇及各类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负责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业务工作;负责缺编补员计划的拟定;负责编制证换发及统一发放工资的人员编制和实有人员的审核;负责单位会务、文秘、统计、保密、信访、财务、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宣传培训、目标管理、公产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工作。
(二)业务股
负责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法人登记的年度审验工作;负责法人登记档案资料的建立健全和保管;负责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负责机关及事业单位年报,负责单位文件资料的打印等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县编委办公室行政编制4名,专项编制3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其中:主任(局长)1名,副主任(副局长)1名,股长2名,主任科员或副主任科员1名。
五、其他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2号《事业单位管理暂行条例》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开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意见和贵州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黔府办发[2000]82号),建立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挂牌于县编委办公室,与县编委办公室实行一套人员、两块牌子的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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